金莱特 4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余运秀4月21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余运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余运秀因违规减持被警示。
公告称,截至2016年11月17日,余运秀持有金莱特股票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0884%。2016年11月18日,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金莱特股票47万股, 成交均价为29.801元/股。2016年12月1日,金莱特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警示函称,余运秀未在减持股份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余运秀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原标题:金莱特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