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4月18日,大连保监局发布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旅顺口区支公司、肖利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连保监局表示,经查,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于2016年虚列费用16.48万元。时任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负责人肖利民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大连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旅顺口区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肖利民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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