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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上建新楼 株洲长城国际黄金珠宝城涉嫌违法扩建

2017年03月18日 15:01    来源: 红网    

  红网株洲分站3月17日讯(分站记者 刘灿 实习生 苏莉雅)近日,红网株洲站记者接到市民爆料,称株洲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长城国际黄金珠宝城项目现在正在违法建设,在没有取得相关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开发商存在违法扩建行为。同时,该项目地块属于行政划拨用地,是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开发。

  危房改造项目涉嫌违法扩建

  市民在爆料中称,长城国际黄金珠宝城所在地系原税务部门所有,临街拐角处是株洲大金行的经营场所,只有地上三层房屋,开发商把房子拆除重建,违法扩建了地下两层。

  3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长城国际黄金珠宝城,项目主体已基本完工,而在地下两层,现场有不少工人正在施工。

  株洲市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易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系2009年由当地政府引进的招商项目,因为之前的房屋是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公司向市房产局申请获批了危房改造,开发商在办理报建手续时,从市住建局获得了地上三层、地下两层的施工许可,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我们之前的设计是准备先建(地上三层)后挖(地下停车库),所以没有申报地下两层。”易先生称,扩建的地下两层,主要是用于地下停车场,公司目前已重新就整体规划审批提交到了规划局。

  株洲市规划局工程科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规划局同意开发商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层数、原外观设计重建,但没有审批扩建地下室,只有地上三层,因此开发商扩建了。株洲市规划局监察支队二大队已在1月份向开发商下达了整改函,要求尽快完善地下部分规划审批手续。

  红网联动律师、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兰英表示,关于地下和地上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如果该开发企业获得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有地上建筑物没有地下二层的许可,则其地下施工部分属于违规的无证施工,具体可以由当地城市规划许可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整改。

  划拨土地不能用作商业开发

  在项目临街面,记者看到,一面巨幅喷绘挂在防护网上,上面写着“长城国际珠宝城火爆招商”的宣传广告。

  易先生表示,长城国际黄金珠宝城准备对外招租,目前还没确定是哪种出租方式。

  知情市民还向记者透露,原株洲大金行所在的这个块地属于划拨土地,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建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划拨土地的性质属政策性用地,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行政单位办公、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除非进行了土地变性,否则不能用于其他商业目的建设。

  3月2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长城国际黄金珠宝城项目所在的土地尚未办理土地变性手续。“划拨土地进行商业开发,需要将土地性质变更,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用作商业开发。”

  对此,易先生表示,项目用地的确是还属于划拨用地,不是公司不愿意进行土地变性,是因为该地块还有部分房屋没有完成拆迁。“公司决定在近期对该块土地的性质进行变更,我们已经向国土部门提交了申请。”

  “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区分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划拨可以是无偿取得或者仅仅是支付相关补充或安置费用获得土地,出让则是支付市场交易的土地对价进行购买。”律师尹兰英表示,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的定性是依赖其土地性质,如果当初取得该土地的定性是国家划拨土地,则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不得用于商用的转让、出租、抵押等行为。”

  住建局发的施工许可待规划认定后决定是否撤销

  株洲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科长郭峙介绍,当初办理危房改造手续时,市住建局向市规划局去了函,得到的答复是原址、原面积、原高度、原层数、原外观设计进行拆除重建,不需要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于地下属于公共空间,是不计容面积,因此市住建局在审批时,允许开发商建设。

  “我们以前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为了慎重起见,近期我们再一次发函到了规划局,询问这种情况下的地下空间是不是需要规划重新审批。”郭峙表示,如果规划局认定该项目地下两层是违规,在开发商没有完善地下部分规划审批手续的前提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撤销施工许可。

  3月8日,记者前往市规划局采访,在填写采访单后,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要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可以接受采访。期间,记者多次联系,工作人员均以分管领导出差、有事而没人签字等理由拒绝采访。3月14日,记者按照市规划局工作人员的要求,将采访提纲发送到对方邮箱,截至发稿日,尚未收到市规划局的回复。


(责任编辑: 张海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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