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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董事长陈阿裕亲侄子内幕交易 被罚没267万元

2017年03月17日 18:14    来源: 和讯股票    

喜临门董事长 陈阿裕

  喜临门董事长 陈阿裕

  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对陈海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喜临门董事长陈阿裕亲侄子陈海峰在公司资产重组期间,内幕交易喜临门股票,非法获利133.84万元。

  经查,2014年9月10日,喜临门董事长陈阿裕、总裁张克勤、董事会秘书杨刚在上海与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谢某华见面,陈阿裕表达了想收购影视文化类公司的想法,让蝶彩资产帮忙寻找相关标的。

  10月11日,律师徐某辉到喜临门,得知陈阿裕有意向收购影视、医疗、健康等轻资产公司,表示有客户资源。经介绍,10月14日,浙江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成到绍兴与陈阿裕见面,初步商谈。10月21日,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赫连某茹到喜临门,在徐某辉的陪同下与陈阿裕、杨刚见面。

  11月5日,陈阿裕、杨刚到瑞格嘉尚实地访问,并邀请谢某华作为对影视相关行业有研究的专业人员和顾问一同出席。双方进行了初步洽谈,当天喜临门和瑞格嘉尚基本达成了口头收购意向。11月12日,陈阿裕、杨刚来到绿城文化现场考察并商谈收购事宜。当天双方基本达成了合作意向,喜临门准备收购绿城文化100%股权。

  11月14日,喜临门董秘杨刚通知证券事务代表准备停牌事宜。11月17日,喜临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11月28日,经多方商议和论证,公司筹划收购瑞格嘉尚、绿城文化等三家公司。12月1日,公司披露《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浙江证监局指出,喜临门于2014年11月5日启动并于11月17日停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按照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该信息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7日。董事长陈阿裕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陈海峰内幕交易喜临门股票区间

  陈海峰内幕交易喜临门股票区间

  陈海峰系喜临门董事长陈阿裕的亲侄子。陈海峰实际控制“金某国”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喜临门”股票的情况为:2014年11月6日至14日累计买入19.4万股,成交金额254.86万元,敏感期内未有卖出。“喜临门”股票复牌后,2015年3月18日至4月7日期间累计卖出19.4万股,成交金额391.04万元,最终获利133.84万元。

  浙江证监局表示,陈海峰实际控制的账户交易资金的变化、其交易“喜临门”股票的行为与该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变化基本吻合;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海峰控制“金某国”账户交易“喜临门”股票占比超过90%,且存在卖出其他股票的资金全部买入“喜临门”股票等行为,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陈海峰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交易“喜临门”股票,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陈海峰违法所得133.84万元,并处以133.84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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