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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谢卫五年四提防范“金融风险”

2017年03月02日 07:36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谢卫五年四提防范“金融风险” 建言金融行业必须持牌经营 规范金融创新

  ■本报两会报道组 马薪婷

  两会召开在即,公募基金行业唯一的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谢卫此次提交了一份《关于凝聚防范金融风险共识的建议》,这是他第四次在两会提案中提到“金融风险”。在他看来,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仍然不能放松。

  谢卫指出,对于近些年时隐时现的金融风险,普遍的认识是经济下行和货币超发的叠加效应所导致,事实上近些年频发的金融风险,除了上述原因,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行业讨论来凝聚更多的共识,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政策施政时精准发力。

  具体来看,谢卫提出,一方面是金融业的无序创新引发了金融乱象。

  他总结了近些年的金融的创新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是淡化持证经营的概念。“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所谓新金融打着普惠金融的旗号以野蛮生长的方式迅速蔓延,我们在认可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这些金融业态没有取得合格的金融许可证,与其他金融业态相比,它们一开始就游离于监管之外,因此,无门槛,高风险和对资金管理的漠视成为它们的主要特征。近两年不断引发的跑路事件和资金链的断裂便是这种无照经营的所谓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淡化金融的持牌经营似乎成为金融创新的突破口。”

  二是持续不断的监管套利。“基于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和各监管主体对金融风险的不同管控标准,市场主体似乎找到了在经济下行期的生存和发展之道,利用监管标准的不统一进行所谓的金融创新,其实质就是在金融行业内寻求监管的套利,资金在金融系统内的自我循环和不断的加杠杆行为偏离了金融业自身发展的使命,也累积了不容忽视的资金堰塞湖风险。而监管当局在这一过程中,也希望看到自己监管的持牌金融机构能获取更多的利益,以提升自己的监管底气。”

  另一方面是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偏离初心。谢卫认为,金融企业的价值在于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但这些年金融企业自身贪大求全,对规模和利润的过度追求成为行业的共同选择。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监管套利和加杠杆的行为中去,成为引发金融乱象的重要推手。

  对此,谢卫建议,首先,金融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任何金融企业必须有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这应该是不容怀疑的监管底线。对现在尚未取得许可证的各类金融业态,在已经有过几年的业务实践后,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给出结论,要么取缔,要么给予许可证,接受统一的监管政策。不能继续让这种无序的状态延续下去。

  其次,严格规范金融创新。全社会必须保持对金融传新的足够敬畏,必须明确,游离在监管之外的新金融业态和在监管部门间进行的监管套利都不是我们认可的创新行为,对金融经营主体在实践中创新的具体金融行为,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做出判断,是鼓励还是试点或者是禁止,对市场做出明确的预期。

  第三,金融经营主体需要回归初心。金融企业的股东必须准确认识到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降低对金融企业的利润和规模的考核要求,给企业以更宽松的环境。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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