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山水 2月6日晚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问询函》,就公司转让三晋大厦股权及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事项进行问询。
公告显示,三晋大厦需偿还太原市国经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200万元及利息3558.09万元(计算至2013年8月20日止),公司对该笔债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仙居园承诺将协调取得太原市国经投资有限公司不可撤销的免除公司连带赔偿义务的书面豁免通知。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对该笔连带赔偿责任的履行情况;公司对该笔连带赔偿责任计提的预计负债情况及免除赔偿责任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取得免除连带赔偿义务的书面豁免通知,公司需支付的对价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根据公告,前期公司所持三晋大厦股权因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被深圳市达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查封。深圳达瑞后将对公司的应收账款4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福帆达贸易有限公司。福帆达于2016年年末与公司签订《债务豁免协议》,豁免 公司债 务2000万元。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承诺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负责协调相关债权人及法院解除对拟转让股权的查封。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前期债权转让及债务豁免等事项与本次转让股权事项,是否为存在关联的整体安排,本次股权转让是否会影响前期债务豁免收益的确认;解除查封三晋大厦股权需满足的条件,以及上市公司需为此付出的对价,并补充说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解除查封的可行性;截至目前,公司与深圳达瑞、福帆达之间仍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
公告显示,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长,费用有所压缩,同时处置了不良资产,进行了债务重组。问询函要求上市公司量化说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费用压缩、处置不良资产和债务重组等因素对净利润的影响;要求年审会计师解释“暂时无法对公司披露的盈利状况的准确性发表意见”的明确含义,并具体说明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不能据此发表明确意见的原因。
(原标题:拟转让标的股权被查封 *ST山水被上交所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