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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交易所剑指高送转

2016年11月28日 09:11    来源: 深圳商报     钟国斌

  高送转是备受市场瞩目的“焦点”之一,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深沪交易所继续加强对高送转等的监管。其中,深交所近日修订高送转公告格式,新规明确,不支持业绩下滑或亏损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上交所表示,将防范市场风险、抑制投机炒作作为近期信息披露监管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其中,“高送转”、股权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成为监管三大重点。

  深交所修订高送转公告格式

  深交所近日修订高送转公告格式,新方案仍重点关注“高送转炒作”两大“要害”问题: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是否匹配;是否有意配合重要股东减持。新规明确,不支持业绩下滑或亏损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

  与此前高送转披露格式相比,此次深交所主要作出了三方面的修改。第一,针对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深交所细化了三方面的要求:较旧方案结合公司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的描述,新方案细化至:“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经营业绩增长情况”。新方案新增上市公司在高送转方案披露需配备业绩预告。新方案新增原则上不支持业绩下滑或亏损公司高送转。第二,就重要股东未来减持预期,深交所对此项信披表述也更加严格:提议人、重要股东、董监高不仅要说明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更要进一步补充说明:若是,应当披露拟减持数量及方式等内容。若不是,应当明确披露不存在减持计划。且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应当将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第三,在相关风险提示一栏,除提示业绩亏损的风险,此番新增需提示业绩下滑的风险。可以预期,随着高送转信披要求越来越细致,有望帮助投资者去注意上市公司高送转提前披露背后的动机。

  上交所抑制高送转等概念炒作

  11月25日,上交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近期上市公司监管重点。上交所表示,按照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将防范市场风险、抑制投机炒作作为近期信息披露监管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其中,“高送转”、股权转让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成为监管三大重点。

  上交所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11月以来,针对各类存在投机炒作苗头、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行为,上交所共发出日常监管函件50份,包括监管问询类函件36份和监管工作类函件14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75份;就股价明显异常等情况启动内幕交易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32家次。对此,上交所着重介绍了三项监管重点。

  一是紧盯“高送转”市场炒作苗头,强化沪市首单“高送转”的事中事后监管。“高送转”概念历来是年末年初期间的市场热点。今年,上交所提前预判,密切关注与“高送转”相关的公告信息和市场传闻。11月17日,市场出现沪市某公司拟推出2016年度“高送转”的传闻,上交所第一时间要求该公司停牌核查。11月22日,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提议的“高送转”预案。就此,上交所快速反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包括核程序、明动机、问减持及查内幕。

  上交所表示,初步来看,前述措施对股价投机炒作起到了一定的抑制效果。就“高送转”这一市场热点题材,上交所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监管实践经验,在2015年即发布了专门的“高送转”公告格式指引,其中特别强调公司应注重“高送转”与公司业绩增长的匹配性,重点要求“高送转”提议人和公司董事明确披露是否存在减持股份计划,其主要目的是抑制公司仅为迎合市场炒作而扩张股本的动机,防范可能出现的借助概念炒作不当谋利行为。总体来看,最近一年多来,沪市公司“高送转”呈现降温趋势,炒作现象有所缓解,借“高送转”进行大比例减持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二是从严监管股权转让相关概念公司,防范和抑制过度投机炒作。近一阶段,股权转让概念成为市场热点,与之相关的部分公司股价出现连续上涨,交易出现比较明显的异常迹象。例如,有公司刚刚披露股权转让意向,在受让方尚未确定的情况下,股价即连续涨停;甚至还有公司仅因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市场即对其后续股权“易主”产生想象,公司股价因此大幅波动。对于这类概念炒作的情况,上交所按照分类监管、事中监管、刨根问底“三位一体”的信息披露监管模式,严把信披监管第一关,强化对相关公告的信披审核,做到“事后审核不过夜”。

  三是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形成监管威慑力。在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理中,上交所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嫌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的违规行为。例如,有公司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达5%举牌线后持续多次买入,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公告,公司股票交易明显异常。又如,有公司股价持续上涨并触及异常波动标准,理应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的重大信息,但公司并未如实核查并披露年度业绩大幅增长这一重要信息。对这类情况,上交所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公开谴责。此外,对有些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疏漏,以及未及时披露对业绩影响重大的资产交易等违规行为,上交所查明事实后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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