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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油股份实控人乱局频生 招商局子公司欲入主

2016年11月22日 08:0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准油股份实控人乱局频生 招商局子公司欲入主

  本报记者 张望 深圳报道

  几经波折,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丝路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丝路新能源)或将成为准油股份(002207.SZ)的新主人。

  据准油股份11月21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勇及控股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集团),于11月18日与丝路新能源签署协议,分别将所持占准油股份6.47%的1547.83万股表决权及占16.83%的4026万股,向丝路新能源委托行使和转让。

  但丝路新能源能否获得准油股份实际控制权,还要看最终的竞拍结果。公告显示,秦勇及创越集团上述所持股权均已全部质押并被司法冻结,其中创越集团所持股权已被裁定准许拍卖、变卖。

  “大股东在拍卖前找潜在交易对手,可能是想在竞拍的时候有个保障。”一位接近准油股份的资本市场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控制权尚需竞拍

  虽然准油股份实际控制权的归属尚存在不确定性,但丝路新能源获得行使占准油股份6.47%不可撤销的表决权,目前亦是仅次于创越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权利。

  “丝路新能源现在还没派人到公司任职,他们的人也没去过公司,”前述接近准油股份的资本市场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果丝路新能源最终未能竞拍到创越集团所持股权,秦勇所委托的表决权就自动终止。”

  公告还表明,如果创越集团所持股权进入拍卖程序,所有符合竞拍条件的机构或者个人都有可能参与,而秦勇所持股份也存在被强制拍卖的风险。秦勇与创越集团系一致行动人。

  “目前准油股份还没收到法院确定拍卖时间和方式的通知。”上述人士透露。

  根据公告,秦勇分别于2015年6月1日、3日、26日,将所持占准油股份2.86%、1.91%和1.71%质押给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为其本人和配偶冯健、自然人张勇、高燕、崔玉明、郭鹏、郭芳芳等的借款提供担保。

  到了2016年11月16日,秦勇收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因上述质押借款到期且在展期3个月后仍未还款,此诉讼共涉及秦勇所持准油股份1319.83万股/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5.27%,开庭时间为2017年2月7日。

  公告称,秦勇持有准油股份为1547.83万股,但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

  而创越集团持有的准油股份4026万股,也均已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原因系创越集团将所持标的股票全部质押给了中融信托,而深圳福田区法院于 2016年5月16日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创越集团质押给中融信托的股份。

  不过,准油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如果福田区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的形式处置创越集团持有的股份,丝路新能源将积极参与拍卖、变卖,并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出价竞标。

  “拍卖是公开的,在拍卖之前找到有实力的意向买家对拍卖有利。”上述接近准油股份的人士认为。

  而丝路新能源似乎也志在必得。

  公告显示,丝路新能源成立于2007年6月,主营为太阳能的生产与销售等,其最终控股股东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的招商局集团,本次获取行使6.47%表决权是拟寻求准油股份控股权。对于其拟控制准油股份的目的,记者未能获得丝路新能源置评。

  “大股东与丝路新能源签署的是框架协议,关键要看拍卖结果,”上述接近准油股份的人士表示,“因为是公开竞拍,最终谁入主确实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现在谈丝路新能源的计划也不现实。”

  蹊跷的担保合同

  就在11月3日,准油股份披露,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证监会的调查还在进行当中,调查结果的时间无法确定。”前述接近准油股份的资本市场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此前的10月20日,准油股份公告,因公司涉嫌对外提供担保,新疆证监局决定进行调查。

  而所谓涉嫌对外提供担保,根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下称金杜律所)发给准油股份的律师函,系嘉诚中泰和秦勇的借款纠纷,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是准油股份。

  按照公告所列的基本情况,2015年9月17日,嘉诚中泰向秦勇提供短期借款23467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但到了同年11月17日期限届满,秦勇却未清偿。而在2015年9月15日,准油股份与嘉诚中泰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担保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由此,准油股份于2016年8月24日收到金杜律所律师函,要求公司向嘉诚中泰支付借款本金23467万元,并以年利率24%为标准支付自2015年11月18日起至公司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罚息。

  然而,准油股份表示,经核查,上述律师函所述担保事项,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从未履行过内部任何一级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同时,通过核查印章使用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公司从未发生过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用印记录及有关合同文本。据此判断,公司从未对上述事项提供过担保。

  准油股份还称,公司多次向当事人秦勇进行电话核实,均未得到明确答复。而秦勇系准油股份实际控制人,2015年9月时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此后的2016年10月18日,准油股份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相关法律文书,但公司表示,将继续与嘉城中泰进行联系,并督促秦勇尽快落实、解决上述问题,如本事项无法有效解决,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当事人。

  “秦勇答应将争取与嘉城中泰达成和解并让对方撤诉,但公司到现在也没有收到这方面的通知。”上述人士指出。

  此外,据10月24日公告,因创越集团放弃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33.676万元,双方约定在2016年6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后又同意延迟至9月30 日,之后再请求给予宽限3个月,但遭到3名独立董事反对,并建议公司启动诉讼程序追回欠款。

  “创越集团的违约金目前还没支付给准油股份,公司正按催款程序索要,后面要看公司高层怎么决定,要不要走法律诉讼程序,”上述接近准油股份的人士称,“准油股份将可能连续两年亏损,扭转局面和保壳要靠新的控股股东。”


(责任编辑: 蔡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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