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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支付行业守主业不越界

2016年11月03日 07:41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会同13部委印发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经营模式,防范支付行业风险,进一步优化支付市场环境。

  这并非首次针对支付行业出台监管规定。2010年,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建立了支付机构业务许可和监管制度。其意图是为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提升支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支付机构的本业是资金通道,这就决定了其不是金融机构,因此也就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必须保持资金的透明,更不得挪用占用公众资金。

  但随着支付行业的发展,市场竞争加剧,一些支付机构开始“野蛮生长”。不同支付服务主体因利益驱动引发无序竞争、恶性竞争、不公平竞争的情形时有发生。无证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现象突出,支付市场公平竞争无法保障,支付行业秩序遭到破坏,并助长地下钱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

  支付行业另一风险点在备付金。在实际操作中,支付机构手里握着客户大量的预收待付资金。与银行账户资金流向能够被有效监测不同,支付机构手中的这部分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但因其被支付机构分散存放,不利于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挪用的风险。这既容易助长违法犯罪活动,又难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支付行业,引导支付行业回归本业,防范支付风险迫在眉睫。《方案》正是在摸清支付行业中存在的风险点后,进行的有针对性的规范。如严格支付行业准入,并对现有的267家支付机构进行整改。针对备付金问题,《方案》要求制定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方案,包括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并将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这有利于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沉淀,防止支付机构主要凭借“吃利差”赚取利润,更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方案》出台是为支付行业未来的发展画好“跑道”、明确规则,而非扼杀创新。从长期看,这将引导支付机构回归到支付通道的本质上来,有利于其规范和健康发展。同时,更有助于理顺支付机构业务发展激励机制,引导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初衷。

  防范支付行业风险,也有利于金融业稳定发展。毕竟,支付行业和金融业有着密切联系,网络支付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到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发展。

  总的来看,在重点环节上加强监管,督促支付行业坚守主业,不越过“边界”,是在以规范促发展。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支付行业走得更好、走得更远。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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