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监事会互相配合,负责国资重大损失调查
国务院国资委26日向媒体通报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机制的调整,将在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新设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推动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
3个新设的监督局主要负责外派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形成三大监督平台
结合国资委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表示,目前提出了加强监事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工作领导。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除原有一名国资委副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外,增加一位委领导,专门协助分管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是强化机构支持。整合委内监管资源,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三是强化运行机制。分别以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管委领导、监事会主席为主体,形成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等“三个平台”,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
监事会制度监督作用明显
国有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制度过渡为外派监事会制度,到2003年国资委成立,监事会纳入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成为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目前,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03家中央企业,除上海贝尔外,全部派驻了监事会。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外派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国务院任命,副部长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专职监事由司(局) 级、处级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兼职监事由企业职工代表担任,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中编办核定监事会专项行政编制330人,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不在企业和其他行政机关担任其他职务。
王文斌表示,从十几年的监督实践来看,外派监事会是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在维护国有资产运行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行为、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有形监督和无形约束的重要作用。
同时,监事会动态跟踪中央企业稳增长、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等情况,配合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经营业绩考核等工作,实现出资人监督管理的有效联动。
目前,新一届监事会已全面进驻103家中央企业开展第六任期监督检查工作。
王文斌表示,新的任期,监事会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和风险导向,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线,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在深入核查问题上下功夫、在报告提质增量上下功夫、在强化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从严从实、持续不断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队伍。
(综合新华社、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