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10月19日,全国股转系统公布主办券商9月份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9月份全国股转系统共记录券商负面行为332条,环比上升72%。这是券商执业负面行为连续4个月下降以后急剧反弹。并且9月份交易管理负面行为高达165条,占比近五成,而8月份仅占比24.35%。
9月份券商执业负面行为涉及67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40条,占比12.05%;推荐后督导类90条,占比27.11%;交易管理类165条,占比49.70%;综合管理类37条,占比11.14%。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9月份共有97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中信证券(山东)并入其母公司中信证券合并评价,东方花旗并入其母公司东方证券合并评价,实际列示95家主办券商评价结果。
统计显示,负面行为记录数在5条(含)以下的主办券商58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40.66%(8月份51.22%);负面行为记录在5-20条(含)之间的主办券商8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17.47%(8月份48.78%);20条以上的主办券商1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41.87%(8月份0%)。
从统计结果看,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财富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江海证券、民族证券、华福证券、联讯证券;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九州证券;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宏信证券;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华金证券。
9月份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最受关注,在两方面问题比较突出,即在转让日的9:30未对做市股票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钟内重新报价等两个环节。
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各主办券商需重点关注负面行为记录的主要记录事项和情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及时采取措施提高执业质量,切实落实执业质量评价工作对提升执业质量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