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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专项整治明年1月底完成

2016年10月14日 07:14    来源: 证券日报    

  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00余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

  ■本报记者 傅苏颖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其中,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络借贷机构信息中介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还强调,不得利用网贷等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

  同一日,银监会、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网贷专项整治工作将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通过专项整治,防止行业风险蔓延、偏离正确轨道,保护鼓励网贷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本质上来。

  银监会指出,网贷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快、偏、乱”的现象,近两年网贷行业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业务规模均呈现出迅猛增长的势头。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自保、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网贷行业中问题机构不断累积,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00余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

  银监会表示,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开展网贷行业专项整治,对于防止行业风险蔓延、偏离正确轨道,促使行业正本清源、清理行业害群之马、提升行业整体形象、确立长效发展机制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据悉,本次网贷行业专项整治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处置和验收规范阶段。要求通过摸底建立较为完整的行业基本数据统计体系,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内网贷机构的风险程度、问题轻重、处理方式将其划分为合规、整改及取缔三大类,制定差别化的整改措施,及时纠偏,做到“一户一策”。

  另外,银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构备案及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下一步,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行业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后,银监会还将继续研究其他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网贷有关制度体系。

  银监会称,下一步,中央和地方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引入大数据采集、分析等数据应用模型及监测机制,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行业风险,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同时加快推进和协调相关工作,加强行业的风险防控与预警。此外,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出借人与借款人的教育力度,强化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自动远离不良平台;另一方面,作为民间借贷,引导出借人、借款人要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对自身行为负责,培育成熟理性的金融消费观。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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