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矫 月
2015年7月份,由于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证监会发布维稳公告,此后,多数上市公司发布了如大股东增持、回购股票、董监高增持、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维稳股价的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7月份之后虽然有多家公司发布了与回购股票相关的公告,但是,真正完成回购的公司却少之又少,甚至,有部分公司直接终止了回购计划。
对此,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道:“上市公司终止回购方案给出的原因五花八门,回购股价高于上市公司预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回购积极性,但既然作出承诺,无论股价在何种水平,上市公司都应该遵守。”
13家公司终止回购计划
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同花顺统计数据得知,从2015年7月份至2016年10月11日,共有67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股票回购的相关公告。期间,有9家公司的回购方案处于董事会预案阶段;11家公司的回购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1家公司回购计划未通过股东大会;17家公司的回购股份已经注销;9家公司正在实施回购;7家公司完成回购;13家公司终止回购。
同花顺统计数据显示,从2015年7月份至2016年10月11日,有永安药业、伊力特、东方雨虹、交大昂立、国元证券、朗姿股份、常宝股份、兴森科技、坚瑞消防、国际实业、海通证券、中兴通讯、盛和资源13家上市公司终止了回购计划。
对于终止回购计划的原因,上述公司都有不同的解释,但多数公司表示终止回购的原因中包含股价因素。
如常宝股份在公告中解释称,公司回购股票的措施是在2015年中国股市非理性下跌的情形下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增强投资者信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但自公司2015年8月10日发布回购报告书,开始实施股票回购方案以来,除2015年9月15日收盘价低于10.28元/股外(当天可操作时间较短),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10.28元/股以上。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不高于10.28元/股进行回购决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开盘前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不得进行交易的规定,公司能够进行回购操作的时机极少,因此未能成功实施股票回购操作。
交大昂立则表示,由于公司正在进行收购事项、年报窗口期、近期股价回升等原因,2016年1月26日至今,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公司实际回购股票数量为0股。鉴于公司有意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对员工激励再做安排,故决定终止在 1.5亿元额度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
而中兴通讯则解释称,A股证券市场经过7月份、8月份的非理性波动后,目前总体上已趋于稳定,公司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自8月27日起至今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形(前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为人民币14.8元/股);同时公司认为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用于战略产品的研发和核心市场的拓展更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最受市场瞩目的海通证券解释称,公司目前境内发行在外的公司债券、次级债、短期公司债券达到660亿元,规模较大;公司在境外也通过子公司发行了规模较大的债券和银团贷款。由于相关境内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支持公司回购股份,经充分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深入研究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认为,继续强行推进回购股份事宜可能会引起公司对相关债券持有人提供额外担保或履行提前清偿义务,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经营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产流动性,并可能影响公司的国际信用评级,并将最终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有上述某家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表示,连公司高管都不看好自己公司的发展前景,各位小散也不必纠结,应卖股走人。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认为,既然公司作出承诺,无论股价在何种水平,上市公司都应该遵守。
监管空白索赔难
在上述13家公司中,海通证券计划的回购金额最为瞩目。据公司去年7月份发布的回购预案显示,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监管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或H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
从海通证券的回购计划可知,公司拟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每股18.8元人民币;本次回购H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每股17.18港元。
但《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即使海通证券在2015年7月份推出了高达216亿元的回购计划,但是,对于公司的股价维稳也仅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继2015年7月份公司股价维持在20元/股上下波动后,公司股价于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期间出现直线下跌,公司股价也从17元/股的价位跌至10元/股的价位。
此后,在2015年,公司股价分别于11月初和12月末反弹至17元/股的价位,但在公司12月末表示终止回购计划之后,公司的股价再次跌至11元/股的价位。截至2016年10月11日,公司股价报收16.1元/股。
从上述海通证券股价走势来看,回购计划对于公司股价的维稳起到的作用有限。更有投资者表示有被骗的感觉。“就是因为有回购计划才买的海通,到现在亏损36%,我的损失必须连本带利赔偿。”有投资者如是说。
同样曾许诺10亿元回购公司股票的中兴通讯也因为最后终止回购计划而遭到投资者的追讨。更有投资者表示:“公司不履行承诺,证监会应该处罚。”
不过,从公司股价走势来看,自2015年7月14日,中兴通讯发布回购公告后,在2015年8月25日和8月26日,中兴通讯的股价都曾低于公司拟回购股票的最高价。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兴通讯当初发布的公告就像一张空头支票,更像是在制造概念炒作。
另有律师表示,由于法律方面的监管空白,类似于中兴通讯的违约情况,投资者很难进行索赔。
对此,霍肖桦指出,有很多上市公司从一开始给出回购承诺,就只是为了抄底,并不是真的想增持,在中国回购方案违约成本低,不需要接受惩处,才会导致这种行为“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