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泉 此前披露重组预案,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瑞福锂业100%股权,实现向锂电池产业转型。公司董事长查大兵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本次重组完成后,控股权未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同时,通过本次收购对上游锂矿资源进行布局,符合杉杉在 新能源 领域整体产业链布局战略。
称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方案,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明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宁波顺辰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从而引发了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质疑。
查大兵表示,*ST江泉已通过媒体说明会、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途径,指出收购瑞福锂业不存在规避重组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从股本比例、董事会构成、管理层控制三个维度,说明本次并购重组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查大兵同时表示,最新披露的预案中对有关控制权的稳定性表述为,本次交易前后,郑永刚控制的宁波顺辰一直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郑永刚通过宁波顺辰向上市公司委派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直能够支配公司重大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且郑永刚和王明悦分别出具了《关于维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承诺函》、《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有助于保持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停牌期间, 天安 财险通过增资方式入股瑞福锂业,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明悦的持股比例从60.24%下降到39.06%。查大兵表示,本次增资主要是瑞福锂业当时存在约8亿元的项目资金需求,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解决资金缺口时间进度上无法满足。另外,王明悦及其关联方对瑞福锂业有近2.4亿元的欠款,按照审核要求必须尽快清理,因此王明悦通过转让股权筹集资金归还占款具有现实和商业的合理性。本次天安财险4亿元增资款、王明悦归还对瑞福锂业的2.4亿元欠款,两项合计约为6.4亿元,基本能缓解瑞福锂业碳酸锂二期项目建设和收购新疆锂矿的资金需求压力。因此,此次交易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刻意降低王明悦持股比例,从而减少向其发行股份数量,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变进而规避重组上市的情形。
符合杉杉整体战略布局
杉杉控股代表、企划部部长陈复虎此前在媒体说明会上表示,*ST江泉收购锂电池材料的上游矿产资源及核心材料企业,符合杉杉企业的战略布局。目前杉杉在锂离子正极、负极、电解液等综合材料方面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供应商,相应的技术和研发处于领先地位,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 新能源 汽车产业链。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电池级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等锂盐的供不应求引发了相关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杉杉介入锂资源和锂盐材料制造环节对完善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和稳定原材料的供应,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从掌控资源的角度看,杉杉也会倾向于掌控*ST江泉的实际控制权,增强在碳酸锂以及锂矿石资源领域的竞争能力,改变其在与碳酸锂行业价格谈判中的不利地位。
此外,查大兵表示,*ST江泉实业和瑞福锂业同属山东省内企业,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山东省内的一家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实现业务战略转型,同时本省一家 新兴产业 高成长实体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有助于行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