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破产边缘 汇金证金逾两亿市值打水漂?
由于发行股份购买江苏信托等资产迟迟未能拿到证监会的批文,处于破产边缘的 \*ST舜船 (002608)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在*ST舜船的流通股东名单中,出现了国家队为主要股东的情形。若按照*ST舜船停牌前的收盘价 10.75元计算,国家队合计持有*ST舜船市值为2.39亿元。此次*ST舜船破产重整,引来众多投资者的“围观”,而高效解决破产重整的方法中,“让 渡”成为拯救破产边缘的ST公司的救命稻草。
江苏信托曲线借壳批文未到 *ST舜船资产重组告急
*ST舜船本周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8日起停牌,直至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终止重整程序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复牌。
今年4月29日,*ST舜船发布重组方案,拟收购间接控股股东江苏国信集团旗下210亿元信托及火力发电资产,其中最受瞩目的,当属公司拟以对价210.13亿元购买江苏国信集团持有的江苏信托81.49%的股权。
《投资快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ST舜船,证券事务部一位负责人表示,马上要启动与证监会的会商机制,但公司方面目前还没收到正式的受理文件,“在4月份 公告购买江苏信托等标的资产后,还需要等深交所审核相关义项,拿到批文的时间我们不能确定。”该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在申请资产重组就是想化解风险。
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若在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
公 告还表示,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若在公司2016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 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 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汇金、证金十大资管计划持股 逾两亿市值打水漂?
值得注意的是,在*ST舜船的流通股东名单中,出现了国家队为主要股东的情形。如今*ST舜船年底前能否拿到证监会批文,或是公司能否交出另外的解决方案均是未知数。一旦启动终止上市程序,国家队的持股计划或打水漂。
*ST 舜船最新披露的一季报显示,截至该财报结算日,公司持股数量靠前的股东名单中出现中央汇金,持股数量为558.16万股,占流通股比例1.49%;而证金 方面,博时、大成、中欧等合共10家资管计划也上榜,各持有166.57万股,各占流通股比例0.44%。按照中央汇金、证金的持股情况,国家队持 有*ST舜船股份合共2223.86万股,占流通股比例5.89%。
按照国家队持股5.89%的流通股总数,该持股数量仅次于第二大股东 江苏舜天 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数位居第三。
若按照*ST舜船停牌前的收盘价10.75元计算,国家队合计持有*ST舜船市值为2.39亿元。
股份“让渡”或成救命稻草
事实上,早在双方重组过程之初,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曾就江苏信托涉及的两起共30亿元人民币未审结诉讼提出质询。要求补充披露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江苏信托预计将承担的损失以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据悉,江苏信托未决诉讼主要是江苏信托诉 农业银行 云南省分行营业部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江苏省高院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后,被告已就江苏省高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回复出具日,江苏国际信托上述2起未决诉讼正在一审过程中。
在 给深交所的回复函中,*ST舜船表示,江苏信托上述诉讼涉及的信托项目为单一信托业务,江苏信托根据委托人/受益人的要求设立信托,仅承担通道管理责任和 义务,不承担任何项目投资风险,项目实际风险由委托人/受益人承担。上述诉讼不会导致江苏信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江苏信托无需为此计提预计负债。
而 江苏信托这根救命稻草能否顺利获得证监会的审核通过,目前还尚待时日。而另一方面,*ST舜船的业绩已经到了非“借壳”就终止上市的紧急关头。财务数据显 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ST舜船净资产为-53.12亿元,净亏损7682万元;今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亏损1亿至1.2亿元。
破 产重整,引来众多投资者的“围观”,而高效解决破产重整的方法中“让渡”也是其一。以2015年岁末的 \*ST新亿 为例,*ST新亿此次的破产重整,不仅阵 容强大,政府主导,推进速度快、效率高,较以往上市公司重整的同等案例,更有其新颖的思路和独到的探索,其重整逻辑令人耳目一新。
有分析认为,此次*ST新亿重整较以往案例最大的亮点是,更加注重保护债权人权益,债务清偿比例较高;大股东承担较多利益让渡,而中小股东权益也得到了保护。以往的上市公司重整,惯常的做法都是尽量把债权人利益压到最低,以较低的债务清偿率,撇清上市公司债务。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