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股份违约事件在持续发酵。6月27日,备受市场关注的《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在一汽轿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被高票否决。延期议案的最终流产不仅标志着一汽轿车“延期3年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计划落空,同时也意味着以阳光私募明曜投资为代表的中小股东的维权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
但一汽股份愿不愿或者能不能拿出新方案履行承诺仍是未知。明曜投资董事长曾昭雄在接受《红周刊》采访时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投票可以让一汽股份听到中小股东的呼声,拿出诚意。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我们没有看到一汽股份去解决问题,那么,明曜也会保留下一步行动的权利,我们会用《证券法》和《公司法》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尊严。”
延期议案被中小股东高票否决
6月27日,一汽轿车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其中第12项《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备受关注——在该议案中,一汽轿车恳请股东大会同意将5年前做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不可撤销承诺”延期3年履行。而此举遭到了众多“押宝”一汽重组的中小股东的强烈反对。《红周刊》此前采访曾昭雄,并发表题为《一汽轿车母公司违约 小股东携手维权》的文章,曾昭雄当时表示,这份承诺是A股市场有史以来最为严肃的一份承诺。“一个央企,公然违反不可撤销的承诺,这对证券市场的诚信制度建设和契约精神建设的负面影响太大了,明曜必须站出来维权!”
据了解,2010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启动了主业重组改制工作,其核心业务和主要资产经过重组后,于2011年6月28日设立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汽股份”)。而在中国一汽持有的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的股份转移至一汽股份的过程中,一汽股份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做出了5年解决同业竞争的不可撤销的承诺。正是这样一份不可撤销的承诺,引发了5年后中小股东一致反对一汽轿车延期承诺的维权行动。
在一汽轿车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针对《关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承诺事项履行期限的议案》投出反对票2.4亿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一汽轿车延期议案被高票否决。
该投票结果的出炉被一汽轿车个人投资者维权代表王伟(化名)看作是一场胜利。他向《红周刊》记者表示:“我们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胜利,从中可以看出那些沉默的机构投资者对于中小股东的维权还是认可的,我感觉我承载着大家的期待,这几天心里一直紧绷着,压力确实不小。”
与王伟相比,曾昭雄期待一汽股份延期履行承诺事件能推向前。“在否决议案之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可能尚不清楚广大中小股东的意愿,但是通过此次投票,中小股东的意愿已经强烈表达出来了。我们希望一汽股份应该拿出诚意,解决问题。”
曾昭雄同时表示:“否决议案并非维权的最终目的,我们希望的是,一汽股份及一汽轿车董事会能够以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为实际启动此项工作的契机,尽快在合理的时间内,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保证不可撤销承诺的有效履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股东大会上与延期议案一并遭遇否决的还有《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同样被中小股东以71.37%的大比例反对票否决。在明曜投资向《红周刊》发来的声明《中小股东否决延期议案,明曜投资希冀承诺早日兑现》中,明曜投资认为,在严重同业竞争和巨额关联交易下,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已经受到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中小股东参加一汽轿车股东大会
被要求签署承诺协议
其实,对一汽股份违约事件,监管层早已关注并发出监管函。6月24日晚间,深交所针对一汽股份违约事件第3次向一汽轿车下发关注函,要求一汽股份详细论证说明本次变更承诺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充分披露本次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具体理由,并要求一汽轿车补充说明前述变更承诺的议案是否合规,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但一汽轿车至本周五未对监管函件作出回应。
7月1日,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双双发布公告称,在6月30日分别收到吉林证监局、天津证监局给控股股东一汽股份出具的《警示函》,提醒一汽股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将变更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披露保证承诺实际履行的履约保证措施、超期未履行的具体补偿措施等,保证承诺事项的切实履行。
对此,曾昭雄特别指出:“监管机构的积极介入,体现了从严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原则,这无疑对中小股东的维权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权威的指导意见。”
“一汽轿车给我传递的感觉就是拖沓和不积极。”王伟对记者表示,“包括此前的对深交所的第一封关注函,一汽轿车拖延了4天才给出回复,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来一汽轿车的做事态度。另外,据股东大会现场的投资者跟我说,在曾昭雄和中小股东都到场的情况下,一汽轿车的领导竟然姗姗来迟,这是一个对待投资者应有的态度吗?”
此外,股东大会入场时的一个“小插曲”也引起了中小投资者的强烈不满。“就在股东大会会场门口的警务室外,一汽轿车的工作人员让曾昭雄签署一份承诺协议,需要明曜遵守‘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在价值分析报告和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此次会议获取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一系列承诺,我认为这对中小股东来说是不公平的,一汽轿车都无诚信可言,又凭什么让我们签署承诺协议?”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曾昭雄,曾昭雄承认确有此事,他对记者表示,这只是股东大会过程中的个别摩擦,最终明曜并没有签署这份协议。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在接受《红周刊》采访时直言,这份承诺协议毫无根据。“上市公司应该遵守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幕信息必须保密,未公开信息本来就不应当向投资者披露,这是上市公司的义务而不应该让投资者承担。”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凡麟也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要求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签署承诺协议的明确规定,但他认为公司股东不论是否签署承诺协议在参加股东大会的过程中都应该保密。“因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肯定会在第一时间了解会议的内容、决议表决的结果,如果在交易时间股东泄露大会内容,就会有涉嫌内幕 交易的可能。”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昭雄还向《红周刊》透露了参加股东大会的部分细节。“除了签署承诺协议时发生了点摩擦之外,在股东大会上,大股东委派的多名董事没有出席本次会议。”曾昭雄对记者说:“在现场,我也提出了我们的看法,我们认为年度股东大会是董事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没有别的工作比年度股东大会更重要,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和董事,应该把年度股东大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认真对待,但是只有一汽轿车总经理安铁成代表董事会出席,我们认为公司的这个态度是不可取的,对于这件事情我们表示遗憾,也希望一汽轿车改正对中小股东的态度,毕竟董事会不是服务于大股东的。”
此外,作为中小股东代表的曾昭雄还在股东大会上与安铁成进行了深入交流。“在股东大会上,安总也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做了一些解释,陈述了存在主辅分离等大型国企改革的困难。”曾昭雄对《红周刊》说,“我们也表达了我们的态度:一汽集团的主辅分离在2011年就已经完成了,经营性的主业的生产基本已经纳入到一汽股份当中了,而非经营的资产都纳入了一汽集团里面。此外,除了一汽轿车和一汽夏利,一汽股份中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主要有3家合资公司——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以及天津一汽丰田,这家公司不论人员还是资产都是十分清晰的,而一汽股份在这3家合资公司里面的股权权益也是十分清晰的,所以并不存在大型国企改革的困难。”
“要知道,整体上市是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的,可以实现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可以拥有过百亿的股权融资,这也是符合大股东利益的,当然也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更加符合一汽集团广大员工的利益,这是个多方共赢的事情。”曾昭雄对记者说。
中小股东两手准备 欲保留求偿权
在一汽轿车尚未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的情况下,中小股东也在积极联系律师,保留求偿权。王伟对记者表示,目前,中小股东正在等待一汽轿车的回应,如果一汽轿车对待中小股东的维权呼声依旧不理不睬,中小股东肯定会采取诉讼手段维护其权益。
不过,相对于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非诉讼不可”的强硬态度,王伟也在一定程度上做出了让步。“我们其实也很理解一汽股份的难处,作为投资者我并不寄希望于一汽股份马上做出重组承诺,况且短时间之内实现承诺也并不现实。”王伟对《红周刊》表示,“我只是希望一汽股份能够积极地去解决问题,因为3年的延期对中小股东来说是接受不了的。我希望一汽股份最大程度上顾及中小股东的感受,毕竟失可怕,失信之后对待中小股东的态度才是最让我们寒心的。”
在接受《红周刊》采访时,曾昭雄在索赔问题上的看法与王伟大致相同。他对记者表示,索赔只是维护权益的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在一定时间内,如果没有看到一汽股份解决问题,那么,明曜投资会保留下一步行动的权利。“我们不希望走到这一步,但如果真要走到这一步,我们也别无选择。我们会用《证券法》和《公司法》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的尊严。”
在采访的最后,曾昭雄也表达了他对于一汽股份维权问题的看法。“从投资的角度讲,我们买入一家公司的股票成为股东,不应该只会用脚投票。作为股东,当遇到问题的时候,更要用手投票去表达自己的诉求,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投资者的“解决方案”
在中小股东寄希望于一汽股份主动“解决问题”的同时,有小股东也推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据记者了解,有中小股东曾经试图邀请个人投资者戚梦捷站出来帮助一汽中小股东维权,而此事也得到了王伟的确认:“虽然我没与他有过直接接触,但我听说有中小股东联系过他,我们大家之前都没有维权经验,肯定需要请教有经验的人来指导维权。”
据悉,除了目前正在参与的*ST新梅保壳战之外,戚梦捷还曾经在一汽富维“涉及关联交易”等问题上有着丰富的维权经验。戚梦捷在接受《红周刊》采访时表示:“以我在一汽富维上的维权经验来看,面向央企维权,双方还是需要相互妥协。”他接着说,“作为控股股东,一汽股份不如率先表示诚意,在整体上市前,对两家上市公司做区别处理。”
戚梦捷进一步向记者解释:“对于一汽夏利而言,由于净资产低,可以做卖壳处理,而一汽轿车就作为后期集团整体上市的唯一平台。对于一汽夏利的股东来说,壳资源会带来丰厚的股价回报;而对于一汽轿车的股东而言,有了集团整体注入的预期,自然也不会有异议,股东都需要预期,而并非吹牛皮、画大饼。”
“我个人认为这种方式肯定行得通,而且是目前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我希望明曜投资可以把这个意见传递给一汽轿车。”戚梦捷对记者说,“一旦索赔,诉讼会很繁琐,硬碰硬对大家都没好处,如果一汽股份能够给出一个优质方案的话,我相信中小股东还是愿意投赞成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