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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规操作 兴业证券赔付金额或达数亿

2016年06月30日 07:27    来源: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沈佳苗

  “公司正积极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协商拟订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目前方案尚在研究中。”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 于 6 月 20 日发布公告称。

  而上述公告中提及的先行赔付对象是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欣泰电气 ) 的投资者们。

  欣泰电气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存在暂停上市风险。

  针对公告的内容,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兴业证券,欲了解其先行赔付方案的具体内容。“目前尚未有方案出台,我们只是根据有关规定有先行赔付的计划。”兴业证券相关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依照目前的情况,兴业证券非常有可能会成为今年 IPO 新政实施以来,首家出现先行赔付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被调查

  根据欣泰电气发布的公告, 2011 年 11 月,欣泰电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IPO 申请。 2012 年 7 月 3 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 2014 年 1 月 3 日,欣泰电气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但是,在 2015 年 7 月 14 日,欣泰电气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 深证调查通字 15069 号 ) 。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而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欣泰电气于 5 月 31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欣泰电气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存在一开始就欺诈并且持续欺诈的违法违规情况。”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周志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在 6 月 17 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一旦认定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并作出行政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履行退市工作职责,启动欣泰电气后续退市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的两个月,监管部门也开始对欣泰电气 IPO 业务的中介机构开始了立案调查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 4 月,证监会对欣泰电气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4 月 21 日,证监会对欣泰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启动初步调查程序,并已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转入正式立案调查。同时,对欣泰电气 IPO 的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

  随后,欣泰电气 IPO 资产评估机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同样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至此,与欣泰电气 IPO 业务相关的四家中介机构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成首家先行赔付保荐机构

  在证监会尚未有定论之前,缘何兴业证券就已开始着手拟定先行赔付方案?

  “兴业证券作为欣泰电气的保荐机构,对此次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研普华研究员丘成超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据悉,在今年 1 月开始实施的 IPO 新政中,《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 (2015 年修订 ) 》第二章第十八条指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因此,在丘成超看来,今年 IPO 新政实施以来,证监会在完善和净化资本市场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目前出现这样的情况,兴业证券将很有可能成为首家先行赔付的保荐机构,这也是对业内的一个警示。对于具体的赔付方案,或许会设置一个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来应对,金额或达数亿元。

  “如果按照之前万福生科案没收项目业务收入并两倍罚款的先例来看,那么兴业证券的罚金会比当时的平安证券要低。但最终的具体数额,还要看之后的赔偿金会有多少。现在赔付的细节都没有出来,总金额不好估计。数据显示,兴业证券保荐的欣泰电气 2014 年上市,当年获得了 1749 万元的承销与保荐费用。”周志强表示。

  此外,丘成超还认为,兴业证券作为一家大型上市券商,手握众多保荐项目,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此次事件,那么也会对其以后的保荐业务带来不良影响,而这也是兴业证券拟定赔付方案的目的所在。

  对此,周志强表示,根据证监会规定,目前已暂停受理兴业证券保荐的上市项目。兴业证券做此拟定赔付方案的行为试图打“预防针”,防止被证监会重罚乃至被要求退出证券经营业务。

  “同时,兴业证券试图通过此公关行为挽回投资者与被保荐机构或企业的信心,让投资者及被保荐企业相信兴业证券的信誉与品质,尤其是要让投资者相信兴业证券保荐的企业公司是值得投资的。”周志强表示。

  根据 Wind 资讯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6 月 20 日,兴业证券共参与保荐 20 个 IPO 项目,目前过会的只有一家,其余的 19 家都还在排队之中。另外,除 IPO 业务,兴业证券今年参与的定增项目也有 20 个,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则有 22 个。去除部分已经获得批文的项目,兴业证券目前还有近 60 个投行项目。

  增加中介机构违法成本

  “从全球来看,保荐人要同企业达成协议,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通常所负的保证责任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限制。”丘成超说。

  周志强表示,中国保荐人制度约束的对象主要是具有证券经营牌照的证券交易商,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上市企业,监管机构负责对保荐人行为的监管。

  “而证券中介机构作为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是要求客观、准确,并且按照法律要求操作担负责任。”周志强表示。

  但类似欣泰电气事件已经不止一次在资本市场发生。那么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地从中介机构层面去降低此类事件发生的概率?

  宋清辉指出,上市公司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造假者的违法成本太低,没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因此,遏制类似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的发生概率,必须加大对违法证券事件的问责力度。只有让造假的上市公司和失责的中介机构承担沉重的违法成本,才能够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产生。”宋清辉说。

  宋清辉指出,同时,监管机构还应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使中介机构如履薄冰,督促其勤勉尽职。另外,建立健全中介机构黑名单库,对于不合格的中介机构,证监会可以让其“走人”。 “对于证券中介机构,首先要做到的是诚信问题,也是核心关键。因此,诚信成本及代价是要高昂的。在目前中国金融证券市场秩序下,监管应当在诚信违法上下重手,建立高昂的诚信违法成本处罚机制。令相关证券中介机构不敢随便跨越诚信这条底线。”周志强建议。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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