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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涉嫌行贿未披露 案件调查期内仍定增20亿

2016年06月28日 06:54    来源: CE.cn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据媒体报道,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策影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时任该公司发行二部总监的被告人余海晴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2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余海晴均构成单位行贿罪。而公司认为该诉讼事项不属于“重大”,也未对此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法律相关人士则表示,华策方面的解释不对。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6月此案爆发后,华策影视还完成了募集20亿元资金的定向增发。而业内人士认为,当时案件还在调查中,华策影视不符合发行条件。追溯过往,公司涉案并非首次。2015年3月,华策影视前董事吴涛曾卷入了安徽电视台腐败窝案。2013年,公司也因重组方涉内幕交易遭调查而导致重组搁浅。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经济网致电华策影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邮件也未回复。

  被判行贿罪却不披露 公司不认为属‘重大事项’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015年10月12日,安徽广播电视台原总编室主任肖某被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41万元、金条9根予以追缴。肖某的判决书认定了19起受贿事实。其中,金额最多的一起是收受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总监余海燕现金8万元、发行经理余海晴现金120万元,帮助采购《老婆大人2》《新京城四少》等电视剧。

  2015年11月23日,该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余海晴犯单位行贿罪一案。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余海晴于2011年至2013年任该公司发行二部总监,主要负责公司电视剧的发行。其在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认识了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肖某。为了给该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先后两次将装有现金40万元和80万元的拉杆箱送给肖某(已判刑),共计行贿120万元。在肖某的帮助下,安徽广播电视台先后采用并播出了该公司制作的《包青天》《天涯明月刀》《面包大王》《命运交响曲》等电视剧。案发后,2015年6月3日,被告人余海晴向检察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时任该公司发行二部总监的被告人余海晴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20万元,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2015年11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余海晴均构成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该公司罚金120万元人民币(已缴纳)和余海晴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华策影视对此并没有做公开披露,且在2015年年报中表示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月16日,华策影视方面对此解释称,“我们理解,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一节11.1.1 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该诉讼事项的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净资产相关标准,因此公司考虑时未认为属‘重大’。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经营许可资质亦未受影响。”对此,法律相关人士则表示,华策方面的解释不对,上市公司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是重大事件,应当立即披露。

  案件审理中就定增 业内人士:不符合发行条件

  2014年11月,停牌三个月的华策影视发布定增预案,公司计划定向增发募资不超过2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影视业务及相关业务营运资金,包括汇金公司等在内的5家机构将参与此次认购。 2014年11月3日,华策影视公告表示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判决书显示,2015年6月3日,余海晴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过,案发后华策影视还是完成了上述募集20亿元资金的定向增发。2015年8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华策影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2015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亿股新股。2015年11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判决书显示,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以潘检刑诉(2015)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浙江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余某犯单位行贿罪,于2015年9月2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意味着,华策影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之时,该公司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业内人士则认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当时案件还在调查中,华策影视不符合发行条件。

  前董事吴涛曾卷入了腐败窝案 昔日重组遇波折

  事实上,华策影视前董事吴涛也卷入了安徽电视台腐败窝案。2015年3月17日,华策影视公告表示,公司于2015年3月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201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截至会议召开,公司未收到董事吴涛先生的参会回执,经查,公司董事吴涛先生正配合安徽公检法进行调查,具体情况不详。2015年3月25日,华策影视发布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表示,董事吴涛先生因无法履职,董事会拟撤换其董事职务,现推荐股东吴涛之子吴凡任公司董事。

  据《东方早报》报道,吴涛进入华策影视董事会,缘于其创办的公司被收购。2013年7月,华策影视开始着手对克顿传媒100%股权的收购,交易对价为16.52亿元。当时,吴涛持有克顿传媒83.66%的股权,这些股权为其换得4.84亿元现金与上述华策影视股票。

  华策影视也曾因重组方涉内幕交易遭调查而导致重组搁浅。据《东方早报》报道,早在2013年,华策影视重组计划被暂停。11月8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资产重组暂停,并可能存在被终止的风险。

  此前,华策影视于今年7月30日发布公告,拟以现金、定向增发组合方式,收购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顿传媒”)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6.52亿元,并进行5.5亿元的配套融资。此后,华策影视于今年的10月22日调整了上述方案,将配套融资金额缩小至2.9亿元。

  11月4日,上述重组方案经证监会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但仅仅相隔了4天,华策影视则公告称相关方涉嫌内幕交易遭立案。克顿传媒原名上海克顿伙伴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最初是由吴涛、刘智现金出资设立,目前已形成了年产约400集的电视剧生产规模。克顿传媒2013年1至3月影视剧收入2.07亿元,其他收入237.71万元,合计2.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982.33万元。预计2013年至2016年拟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为1.41亿元、1.82亿元、2.37亿元及2.43亿元。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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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涉嫌行贿未披露 案件调查期内仍定增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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