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据证监会网站22日消息,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9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9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发行人在原有研发、制造、销售光伏支架产品及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基础上,逐步增加了光伏电站投资及运营业务。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和转让情况进一步说明:(1)相关的项目公司是否具备光伏电站投资及运营业务相应的资质、资格和许可等,对应的项目批文和业主或投资方的情况,是否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或合同;相关的并网协议签署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弃电情形;相关的补贴政策和享受的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相关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转让和运营是否已经取得必需的相关批文、资质、许可等,是否符合《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的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转让和运营是否合法合规;(3)该等业务变化的原因,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以及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发行人光伏电站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加大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程序和依据。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产品的市场特点、售价、单位成本及原材料采购价格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在日本市场销售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原因,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中国南航集团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自南方航空取得航机媒体资源特许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基础数据、重大假设情况,评估参数是否考虑后续年度飞机数量增加的因素,特许使用权分成率采用四分法确定为25%的依据,未采取定期调整比例分成的方法对航机媒体资源进行估值的原因;(2)自厦门航空、贵州航空、重庆航空、珠海航空取得航空媒体资源的具体标的、定价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取得航空媒体资源的方式、定价情况以及发行人取得南航媒体资源与前述交易的定价是否存在差异;(3)发行人无偿使用关联方南方航空商标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发行人取得南方航空航机媒体资源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核查过程、依据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的航机媒体业务的渠道和载体,以及报告期内航空媒体资源经营收入、盈利和其他业务收入盈利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经营是否对南方航空以及其他关联航空公司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核查情况。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通过新疆广天合传媒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喀纳斯演艺中心建设项目的具体方式及经济效益预测的计算方法和依据;(2)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和拟组建的企业;(3)结合有关协议约定、目前实施情况以及当地政治经济形势,说明该项目是否存在现实或潜在的法律纠纷和风险;(4)发行人针对募投项目在人员、业务、技术、管理上的准备情况,项目实施后是否将带来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重大变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前述事项的核查情况。
发行监管部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