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办法》结合银行卡清算机构业务特点和运营模式,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制度,便利符合条件、具备稳健经营能力的市场机构依法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是推进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的重要措施,有助于培育银行卡产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充分发挥银行卡拉动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办法》遵循鼓励竞争、促进市场开放,防范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保障持卡人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市场开放及机构准入的基础法规制度体系。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准入分为筹备和开业两个阶段。申请人应根据《办法》要求,在各阶段向人民银行分别提出筹备申请或开业申请,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该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办法》出台后,人民银行将有序开展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的受理和审核工作,逐步建立银行卡清算服务市场化机制。未来将实现国内银行卡清算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稳步形成多个银行卡品牌同台竞争的市场化格局,为产业各方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银行卡清算服务,带动银行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