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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不应超3个月

2016年05月29日 07:28    来源: 扬子晚报    

  昨日晚间,上交所和深交所相继发文加强停复牌业务监管。其中,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要求涉及重大资产购买停牌不得超过1个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不得超出3个月。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不应超过3个月,对滥用停牌和无故拖延复牌的,将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据网易财经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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