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6日讯 辽宁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市分公司星火营销服务部于2015年1月至10月经营期间,存在违法虚列业务管理费、公杂费、电子设备运转费、印刷费等费用30.62万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理赔款等费用行为。
辽宁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有关保险机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辽宁保监局决定对该营销服务部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易红时任人保财险辽阳分公司星火营销服务部经理,辽宁保监局决定给予易红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