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委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码“去产能”
中新网北京5月26日电 (种卿)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部署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列为五大重点任务。今年5月1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强调,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近期,发改委、国资委、环保部等多个部委纷纷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提出改革的具体措施和目标。
“去产能”任务加码
——3年内钢铁、煤炭等亏损央企减亏为盈
作为“去产能”关键一环的中央企业,高层多次对改革工作做出部署和指示。5月18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工作方案》,会议提出,促进央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会议明确今明两年要力争实现降本增效1000亿元以上。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继2015年12月部署促进央企提质增效、强调“今后两年要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后再度部署这项工作。
“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5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根本的目的就是提高供给侧质量,满足需求,使供给能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谈及央企瘦身健体的目标?张喜武说,力争在三年之内使中央企业的布局结构明显的优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运行效率显著提升,多数的企业管理层级由目前的5-9层压缩到3-4层以下,法人单位减少20%左右,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及重型装备制造等亏损企业减亏为盈。
张喜武还表示,初步的考虑用三年时间完成处置345户“僵尸企业”的任务。煤炭和钢铁的产量也想用两年的时间压缩产能10%,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这两项任务。
简政放权“降成本”
——今年将再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同样要做“减法”的还有行政审批部分,通过改革不断降低制度性成本,切实为企业经营“降成本”、“减负担”。
国务院近日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今年要再取消50项以上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削减一批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通知还指出,要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同时,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再削减三分之一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
作为落实简政放权政策的重要部门之一,国家发改委近期正积极推进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工作。5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19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应用。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在5月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称,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既是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投资经营成本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而对于企业来说,最关心的还是未来简政放权会在具体哪类审批项目?许昆林表示,“首先是大幅度减少了涉及到企业的核准事项,2016年国家还要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上述通知明确,今年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
民生领域“补短板”
——将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
在“补短板”方面,各部委根据其主要职责所在,针对不同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补短板”要求。现阶段,“补短板”举措主要集中在扶贫和棚户区改造、民生基建、环境治理等领域。
环境保护部19日发布《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环境保护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的“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三项重点任务,提出以环保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措施。
针对环保领域“创新”意识的短板,环保部提出了六项具体任务:包括推行环保领跑者制度、推进以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为主的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强企业环境守法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严格监督检查。
作为基建领域的另一块“短板”,地下管廊建设再度引发关注。
李克强总理24日考察武汉中央商务区地下综合管廊时强调,要积极探索PPP模式,通过完善回报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管廊建设,有效避免城市路面动辄“开膛破肚”,消除“马路拉链”。发展地下管廊是城市品质提升重要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早在今年3月,财政部、住建部就正式启动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有业内人士预计,由于资金需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债今年或迎大面积扩容。
“去库存”着眼租赁市场
——支持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国家统计局公布前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显示,“去库存”已取得初步成效。数据显示,4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7.27亿平方米,比3月末减少826万平方米,比2月末减少1241平方米,已连续两个月减少。
在各地“去库存”效果显现的同时,官方亦着眼发展租赁市场“去库存”,要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5月6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改善居民尤其是新市民住房条件、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主要政策措施:一是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二是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保障承租人依法享受公共服务;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方权利义务。
三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四是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供地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六是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管体制,规范租赁市场。
合力“去杠杆”
——稳健货币政策不变 需深化体制改革
相比其他任务,“去杠杆”更需要一系列的政策合力来推进,导向相同而作用不同的举措在多个领域发挥作用并相互配合。
从大环境来看,货币政策操作稳健、流动性合理适度,是能够有效“去杠杆”的前提。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5月14日表示,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灵活适度,适时预调微调,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总需求管理。
另一方面,证监会近期的一系列政策动向也彰显了“去杠杆”的决心。从表态关注保本基金的潜在风险;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两份文件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再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拟修订。作为监管部门,证监会正着力推动资产管理行业“去杠杆、控风险”。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此前表示,修订上述两个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主要是为了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同时,建立和完善基金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子公司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开展业务。
所谓杠杆就是“以小搏大”的工具,较高杠杆率的形成,实际上与我国的金融、财税和国企等体制机制紧密相关。从长远上看,降低杠杆率要深化相关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