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交通银行自贡分行未按项目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会计科目核算不实,被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自贡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
以下为处罚全文:
四川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自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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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银监罚字〔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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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自贡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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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项目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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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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