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营改增”全面铺开,各家机构改造并开发了大量与业务运营、财务管理、税务处理等有关的系统模块,并完成了增值税发票申领工作。上海作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先行推广地区,率先完成了模式切换。不过,作为世界上首批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之一,“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实际效果和影响还需要时间证明。
5月1日零点,上海地区首张保险增值税电子发票在太平洋保险诞生,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鸣响落地第一枪。《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太平洋保险了解到,第一张“营改增”电子发票来自一位深夜抢购机票的客户。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直接面对大量机构和个人客户的保险公司而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是一项极大的挑战。
经过两周的适应,《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保险业已经基本完成了“营改增”模式切换,“但是,由于客户量比较大,税务部门发放的纸质增值税发票数量有限,已经出现了纸质增值税发票供不应求的情况,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
顺利完成模式切换
5月1日清晨5∶20,人保财险杨浦支公司成功开出一张编号为72598401的财产险发票,成为该分公司开出的首张增值税专业发票,标志着该分公司“营改增”顺利实现切换。截至5月3日下午16∶20,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共打印出“营改增”发票1626张,其中增值税专业发票84张。
“为了实现发票系统的无缝切换,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财务、出单、承保、理赔等岗位工作人员从4月初就开始全面部署该项工作,制定方案、组织培训,并开展了全流程测试。”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王谨飞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4月30日,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有数百人彻夜未眠,调试系统、尝试出单,截至5月2日18时,分公司在沪的28家业务经营单位均实现了从录单到开票的全流程操作,顺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月1日上午,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前往税务局履行了增值税发票申领手续,成为保险行业第一个完成增值税发票申领的公司。
王谨飞告诉记者,“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公司产品定价、业务营销、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提出新的要求,我分公司将致力通过管理升级,把握分享国家这一政策红利,提升经营效益,更好地回馈客户,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财务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公司提前筹备、周密安排,内外通力合作,于4月30日前完成“营改增”相关的流程改造、系统支持等准备工作。太平洋产、寿险上海分公司在切换准备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税务局在政策辅导、系统对接等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公司成功开具上海第一张保险增值税电子发票,标志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顺利实现“营改增”切换,打响了上海保险业“营改增”落地的“第一枪”。
“同时,上海作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先行推广地区,在保险业能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对节约社会资源、提升客户体验也有着深远的意义。”上述负责人进一步分析说。
同样完成“营改增”涉税系统切换上线的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5月1日开具了首张增值税纸质发票与首张增值税电子发票。
公司负责人坦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是一项极大的挑战,对内部管理系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需要改造开发大量与业务运营、财务管理、税务处理等有关的系统模块,其中发票开具是系统改造过程中的最大难点。”
为此,太平人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方位多角度梳理业务流程,根据“营改增”新颁布的税务法规,建立“营改增”政策法律法规专库并具体落实,在不到50天的时间里进行了涉及全司半数以上相关系统的改造并完成了关键功能的上线。
“公司开具第一张保险业务增值税纸质发票及第一张保险业务增值税电子发票,标志着太平人寿顺利实现‘营改增’切换,由此正式跨入增值税时代。”上述负责人进一步指出,“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普通发票年使用量达千万份以上的一家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而言,太平人寿能够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解决了过往以传统方式开具纸质发票,效率低且开具、邮寄等成本高的问题,对节约社会资源、提升客户体验也有着积极意义。”
攻坚尚需时间考验
在“营改增”最后一批试点行业中,金融保险业无疑是最难啃的“硬骨头”。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一方面,金融保险业相对封闭,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对其他行业的依赖度相对较小,对系统的依赖性强,原先实行营业税管理时的难度就很大;另一方面,国际上没有可供参考的经验,一旦完成营改增试点,中国将成为第一个对金融保险业施行增值税管理的主要国家。”
对此,毕马威中国税务主管合伙人何坤明指出:“我国增值税税税制具有其独特性,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中国从而将成为世界上首批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的国家之一。”
事实上,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影响十分广泛。例如,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收取的利息,或买卖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或外汇交易)取得的收入,或向客户收取的部分保险费,都将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毕马威间接税合伙人沈瑛华看来:“欧盟多年来一直研究是否应当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时至今日欧盟依旧未能实现该构想。然而,中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证明了对其征收增值税是可行的。如果中国成功了,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也不足为奇。”
“营改增不仅仅对企业的税负带来重要影响,同时也会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带来挑战。”何坤明进一步分析说,“首先,如何确定系统改造需求是营改增试点企业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譬如系统中哪些模块需要涉及价税分离的改造。其次,营改增后系统还需要完善供应商及客户信息的管理。最后,由于营改增留给企业准备的时间非常有限,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系统的改造和测试也是一大挑战。”
“营改增”对保险业还有哪些影响?《国际金融报》记者将这个问题同时抛给了保险专家、税务专家和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有意思的是,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目前来判断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并不合适。”
不过,《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新华保险了解到,为了备战“营改增”,公司提前发布了告客户通知书,明确称,自5月1日起,公司将在保险合同内附首期保费收据,以及后续每次缴费的对账单或收据,作为客户有效缴费凭证。原则上公司将不再受理原有营业税发票打印及补打业务(另行规定除外)。
新华保险进一步提示:如果客户可以报销保费,务必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投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收据或对账单换取增值税发票,但增值税发票遗失后无法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