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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再出手规范私募基金 将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

2016年05月16日 10:02    来源: 新华网    

  监管层继续规范私募基金行业。银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规定银行不得代销无照金融机构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与此同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上周五下午表示,私募基金行业存在公开或变相公开宣传、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以私募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问题,近期将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最近几年,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但在行业快速扩张下难免鱼龙混杂,也蕴藏了不少风险。为此,监管层不断规范私募基金行业,银监会近日发出通知,规定银行不得代销无照金融机构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证监会上周末表示,近期将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根据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近日的演讲,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底,协会共收到投诉事项及线索814件,私募基金相关投诉765件,占比高达94%,其中私募证券占34%,私募股权占53%,创投占7%。由此不难看出,在快速发展中私募行业问题开始集中体现。

  银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根据通知,两类机构发行的产品将被禁止代销:第一类是无银监会、证监会或保监会“三会”发放牌照的机构,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地方交易所等;第二类是属于“三会”监管但不持有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过,政府债券、实物贵金属和银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即使私募基金产品已经备案,如果发行机构没有相关牌照,银行就不得代销。

  相关牌照具体为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对此,上海一位阳光私募高管表示,由于大多私募通过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发行产品,而券商、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大多持牌,因此通过这些渠道发行的私募产品仍然可以通过银行代销,并不受新规的影响。

  与此同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上周五下午表示,私募基金行业存在公开或变相公开宣传、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以私募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问题,近期将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

  监管层要求的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上述阳光私募高管认为,进一步提高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规范私募产品的销售,有利于保护投资者,促使私募产品阳光化。对于真正想在私募市场长期发展的机构而言,应是好事。

  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称,“私募基金乱象之源是违规募集问题,这才是行业监管者的监管核心。私募集中出现较多问题,一方面因其公司管理薄弱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更重要的是与我国的金融活动信用缺失和监管失位不无关系。”


(责任编辑: 张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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