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2015年违反适当性制度的期货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据介绍,中金所在去年开展的金融期货适当性制度会员督导检查中,共发现8家期货公司违反了适当性制度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中金所近期分别对这8家期货公司采取了谈话提醒等自律监管措施。
为加强金融期货市场监管,中金所不断强化金融期货适当性制度会员督导检查,从源头上切实把好金融期货市场入门关。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中金所累计对25家违反适当性制度的会员采取了监管措施。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适当性制度是金融期货市场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对违反适当性制度的会员公司采取监管措施,体现了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理念。
上述负责人强调,期货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认真履行客户管理职责,严格落实适当性制度。今后,中金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