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夸大保险责任、对保险产品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保监会昨天对中国 太平洋 人寿发出监管通报,并对太保寿险总公司及涉案机构、高管人员罚款共计76万元。
保监会方面表示,根据近几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业务发展情况、舆情监测情况等非现场监管信息中发现的问题,于2015年10月27日至11月13日对太保寿险开展了电话渠道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专项现场检查。
经调查,该公司上海、武汉、西安三个电销中心在部分电话销售保单中存在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向投保人促销、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夸大保险责任、对保险产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做虚假宣传、以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诱导客户将原保单退保后投保新保单、以保险产品即将停售为由进行宣传销售等。
为此,中国保监会对太保寿险总公司及涉案机构、高管人员罚款共计76万元。
保监会昨天同时发布对另外4家保险公司的监管通报。其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罚款共计43万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电销中心电话销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罚款共计45万元、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淮南中心支公司利用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被罚款共计22万元、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利用虚假电话回访欺骗消费者被罚款共计7万元。
保监会方面表示,将警示震慑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严厉打击销售误导、理赔难等违法违规活动,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