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邓智毅:信托行业单体风险不可怕
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邓智毅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于信托转型、行业风险、资金池业务等均作出表态,明确指出,信托单体风险不可怕。
强调“核心竞争力”
邓智毅表示,过去信托业做的是低端实业投行,不需要很高的主动管理能力。而高附加值业务,要求信托公司对产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研判能力。
目前,被誉为最严信托法规的《信托公司条例》(简称《条例》)尚未正式发布,修改之后的《条例》删减了之前的成长、发展、创新类信托公司以及所具体对应的业务范围,取而代之的是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要求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与其风险管控和业务范围相对应,具体授权监管部门另行规定。
业内人士称,删除分类指标原本令业内大松一口气,而之后监管部门的数度发言,以及邓智毅此番表态来看,分类监管是依然是毋庸置疑的方向,倡导更强的风险控制力、高附加值服务以及核心竞争力则是又一次“打压”通道业务。
信托单体风险不可怕
谈及信托业风险时,邓智毅指出,“信托业整体风险可控,单体风险也在可控范围内”。
邓智毅称,信托单体风险不可怕,可怕的是风险蔓延、扩散,又无人理睬。金融行业就是和风险打交道,每家信托公司、每个信托产品都完全没有风险,是不现实的。通过拨备的计提、资本的补充、日常风控体系的建设,以及监管的跟踪,把风险降到一个可控范围之内。
业内人士表示,邓智毅上述关于风险的表述,简单明晰,为处于经济下行压力之下的信托公司一剂强心剂。
以契约精神解决纠纷
邓智毅表示,投资者和信托公司一切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该不该平仓、损失由谁负责,如果有分歧,可以上法庭,通过双方举证的方式,让法庭判决。
然而,近年曝光的一系列信托产品纠纷,包括华润信托稳益系列、中融信托瞰金73号等权益投资类集合信托产品,均出现投资者从第三方理财机构购买产品,出现纠纷之后,投资者向地方银监局告状施压等情况。
邓智毅表示,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去评定投资者的损失由谁承担。
资金池“政策延续”
对于信托公司资金池业务,邓智毅表示,“信托非标理财资金池已经形成一定大的量,如果短期内清盘的话,反而会加快风险的暴露。因此,监管采用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压缩存量的方式,把资金池规模缩小直至达标”。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从业内了解到,99号文发布以来,银监局对资金池业务的态度一直既坚决又明确,即“清理整顿”。但在执行层面,各地银监局在资金池业务的认定监管的尺度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差别。
有业内人士将邓智毅的表态重点总结为四个方面:一、专业。信托要从赚大势的钱,转换为高附加值业务。二、客观。要求信托完全没有风险不现实,关键是可控。三、理性。出现信托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由法院根据契约判决,监管原则上不断案。四、务实。资金池逐步压缩,不一刀切。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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