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未及时披露司法事项被罚
3月11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期,证监会派出机构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借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案和1宗违法买卖股票案。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中,有两家上市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司法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被罚。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未及时披露其董事长兼总经理廖某霞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奥特迅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廖晓东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七股份)曾因信息披露违法于2015年被证监会处罚,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核查,发现零七股份还存在未依法披露子公司对外支付大额资金事项,未依法披露实际控制人练卫飞、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筹划股权转让事项以及未依法披露实际控制人练卫飞、控股股东广州博融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责令零七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广州博融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练卫飞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及违法买卖股票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