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京东消费品事业部合作伙伴大会:发布4S战略 与品牌商携手共赢

2016年03月11日 09:35    来源: 中国经济网    

  3月10日,以“战今日 赢未来”为主题的2016京东消费品事业部合作伙伴大会在北京盛大召开。活动现场,京东商城CEO沈皓瑜,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总裁冯轶,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商城市场部负责人熊青云,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商城公关部负责人李曦,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商城新通路事业部负责人杜爽,与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维达、玛氏、德运、五粮液、雀巢、农夫山泉、惠氏、雅培、乐高、静佳等数百个国内外品牌代表齐聚一堂,共谋2016年的发展方向。

  活动中,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正式发布4S战略,即京东超市战略(Super-VIP)、赢取客户战略(Scale)、运营升级战略(System)、渠道下沉战略(Spread);随后,京东商城CEO沈皓瑜、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总裁冯轶,为品牌商颁发了四项大奖,以感谢和表彰各位合作伙伴在合作上的创新、进步与成绩。

  战今日、赢未来:消费品事业部发布4S战略

  在发布会现场,京东商城CEO沈皓瑜对消费品事业部的发展情况给予了极大肯定,他表示,一直以来,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发展喜人,母婴、食品、酒水、美妆与个护等品类都实现了高速增长。对于京东商城来说,消费品事业部具有重要意义,其独特的产品品类有助于京东商城进一步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助力京东打造一站式综合电商平台。

  随后,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总裁冯轶阐述了消费品事业部在2016年的战略部署,正式发布“4S战略”——京东超市战略(Super-VIP)、赢取客户战略(Scale)、运营升级战略(System)、渠道下沉战略(Spread)。2016年,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将通过京东超市战略(Super-VIP)对现有京东超市进行战略升级;通过赢取客户战略(Scale),以喜新念旧为原则,增加消费品品牌商在线上品类的渗透率;通过运营升级战略(System),进行线上品类管理,为品牌商开放大数据资源;在渠道下沉方面,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通过京联、O2O、服务站等模式,助力品牌商实现三到六线地区的渗透。

  此外,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美妆个护、食品酒水、母婴玩具、全球购、宠物农村等品类代表以及营销、运营、金融财务等体系相关负责人也相继登台,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各自部门的发展现状以及在2016年的新规划和新亮点,令现场掌声不断。

  颁奖、明星助阵:京东消费品与品牌商的开年派对

  在推出2016年核心战略之外,本次大会,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还为合作伙伴颁发了四个奖项,更有SNH48、静佳美妆极客少年团带来精彩的节目表演,俨然一场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与品牌商的开年狂欢派对。

  本次大会,消费品事业部为数十个供应商颁发奖项,以彰其在与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合作中的突出成绩。2015年,众多品牌与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进行多样化的创新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消费品事业部甄选部分品牌为其颁发协同创新奖,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十月稻田、农夫山泉、联合利华、民酒网、SK-II、陕西富钾农资有限公司、雀巢国际、蒙牛、加多宝等品牌获得该奖项;同时,在与京东商城的紧密合作下,不少品牌都取得了在营销上的重要突破,如乐高玩具(上海)有限公司、百草味、海天味业、亿滋、科蒂集团、澳佳宝中国、美赞臣(香港)、雀巢、妮维雅获等,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为以上品牌颁发成长飞跃奖;德运、欧莱雅中国、皇家、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宝洁、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惠氏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等获得京东消费品事业部年度供应商殊荣。

  此外,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特别为静佳颁发媒体影响力特别大奖,静佳品牌创始人李静出席领奖。李静表示,最近,静佳与京东在跨界整合营销方面的合作取得了非常成功的效果,未来,也希望能够继续与京东保持紧密合作。

  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消费品事业部总裁冯轶表示,2016年,京东商城消费品事业部将积极落实”4S战略“,致力于为合作伙伴提供“四位一体”的全面服务,与众多合作伙伴携手同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