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    银行    保险    食品    汽车    商车    房产    文化    教育    农业    环保    开发区    会展    旅游    亲子    品牌    收藏    健康    时尚    娱乐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银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邮储银行

2016年03月03日 17:19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衢银监罚〔20112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衢州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许德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严格执行国家住房按揭贷款利率规定,对二套以上住房按揭贷款的利率水平未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衢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1114


(责任编辑:蒋柠潞)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
  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
  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
  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
  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bd@ce.cn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广告服务友情链接
www.ce.cn www.cenet.cn www.chinaeconomy.cn
中国经济网 © 版权所有 京ICP证04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