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军规”下的揣度
信托行业曾经凭借牌照优势躺着赚钱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规模下滑、风险暴露、竞争加剧。
新年第一个月,陈生(化名)一直处于煎熬之中。他经营的P2P平台,因在过去两年大力扩充O2O业务,面临巨大的政策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P2P的监管和运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依赖线下门店发展理财业务将被禁。为了合法合规,陈生面临痛苦的转型,还不得不为符合信息披露、银行存管等规定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这让本不盈利的公司雪上加霜。是接受创业失败,还是迎难而上,陈生进退两难。
较为悲观的预测称,监管新规之下,可能有多达90%的P2P平台被淘汰出局。未来一两年,P2P行业血雨腥风将不可避免。
问题平台超1200 家,投资人很受伤
就在e租宝“东窗事发”前的两个月,陈雷(化名)发现自己小区楼下竟然也入驻了e 租宝的网点。他“慕名”前去,很快成为了客户。
当时,陈雷没有想到,他参与了国内最高风险的投资项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近5年时间内,已经有多达1263家P2P平台出现风险,占累计平台总量32.7%。
用野蛮生长四个字已经不足以形容P2P行业的扩张。2015年,P2P网贷成交量相比 2014年增长 288.57%,达到9823千万,截至 12 月底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1.36亿元。网贷平台数量亦呈疯狂增长,截至2015 年 12 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 家,相比 2014 年底增长了 1020 家,绝对增量再度创出新高。
在成交量和平台不断刷新纪录的同时,问题平台也出现集中爆发,整个行业急需整顿。
2015年,问题总数高达898家,是2014年的3.3倍,是2013年的11.8倍。问题平台涉及金额亦屡创新高。新华网消息显示,截至2015 年12月8 日,e 租宝总成交量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90.95 万人,待收总额高达703.97亿元。
问题平台屡屡出现,最受伤的无疑是P2P投资人。
现在,陈雷成为了千万“维权者”中的一员,加入了维权的QQ群。在这里,陈雷体味到“人生百态”:群里的投资者背景各有不同,有财大气粗的企业主,但更多的是捉襟见肘的普通百姓,甚至是老年人,他们把养老钱都投进去了。陈雷庆幸,由于当时股市正反弹,他投入e租宝的金额并不大。
遗憾的是,根据以往多家P2P案例,投资者能挽回的损失可能有限。去年12月22日审结的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截止到结案时,可执行退赔总金额仅约为1200万元左右。按照法院规定,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投资者将损失近九成。
也有投资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e租宝与此前案例不同,“有央视背书”。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俊豪指出,所谓的“央视背书”并不能成为维权的依据,亦不能因此增加投资人获赔的比例。除非能证明投放广告的媒体机构主观上是“明知”,否则e租宝投放的广告媒体,并没有义务“回吐”广告收入。由此看来,什么上市公司客户,什么央视广告,什么冠名高铁,看起来高大上,一旦大厦倾倒,其实是“然并卵”。
这些平台正在“倒下”的路上
对于P2P投资者来说,2016年“踩雷”的风险比2015年更大。
《办法》在新年之前出炉,结束了P2P行业“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时代。严法之下,大量平台将因不合规而“消失”。
截至 2015 年 12 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 2595 家,未来一两年,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监管风暴。
《办法》对P2P网贷平台禁止从事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地规定,划定了12条“监管红线”,除了包括此前确定的禁止自融、禁止设立资金池、禁止期限错配外,还明确了禁止平台代销金融理财产品、禁止从事股票配资等创新业务。
此外,对于平台的资金监管和信息披露,也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平台对借款人资金必须进行银行存管,必须披露最大10户贷款余额占比,并首次提出,P2P平台需要向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报送并登记有关债权债务的信息等。
毫无疑问,《办法》一旦实施,那些存在自融行为、设立资金池等违规操作的平台将首当其冲。这部分量有多大?一位P2P资深人士透露,自融及假标现象在P2P行业屡见不鲜,以深圳为例,这类平台占比可能超过80%。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第一梯队的平台,也不能置身事外。《办法》出台不久,知名P2P平台翼龙贷就遭到质疑,旗下多款产品可能涉嫌资金池问题,尽管该公司对此做出了回应,但仍然没有完全平息疑问。
中瑞财富CEO张巍薇认为,《办法》对于一直以来合法合规经营的P2P平台来说,是一缕“春风”,对于依赖线下机构、存在资金池和期限错配的平台来说,则是“寒冬”的开始。
只是对于合规的平台而言,“剩者为王”之路也并非一帆风顺。P2P平台绝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要做到符合《办法》中各项规定,需要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对于实力较弱的中小平台而言,这足以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仅以银行存管一项为例,在近3000家平台之中,目前有意涉足银行存管的平台仅有几十家,真正实现与银行对接的平台,在10家之内。最早与银行完成对接的平台积木盒子CEO魏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为了实现系统对接,积木盒子专门组建20-30人的技术团队,花费8-9个月时间与民生银行进行系统对接,确保每个资金存管环节都做到合规可靠。
金信网相关人士表示,只有银行存管模式才能有效实现资金隔离,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银行存管模式的推行也将成为行业规范的重要标志。但其推行也将使得很多中小平台因达不到门槛而无法接入银行存管,或者加大了平台的成本压力,从而很可能会加速行业洗牌,小型平台会逐步淘汰出局。
别了,刚性兑付
截止到去年底,P2P行业规模达万亿,投资者达586万人,相当于香港人口总数的80%。对近600万投资人来说,2016年,有两件事不得不面对:P2P收益不断下行,以及适应自负亏盈。
P2P收益率近两年步入下降通道。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5 年网贷行业收益率为13.29%,比2014年下降4.57%。未来,P2P收益继续下行在预期之中。网贷之家预测,2016年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将降至10%-11%之间。
虽然收益率不断下降,但资产配置荒之下,仍有大量投资人涌入P2P。盈灿咨询数据显示,去年全年投资人数已达586万人,较2014年增长四倍之多。
疯狂的发展中,“刚性兑付”是P2P平台吸引投资者的重要利器。然而,《办法》中明文规定,P2 P是信息中介平台,“禁止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这意味着,投资P2P,将进入风险自担时代。
《办法》首次明晰了P2P行业“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并且明确规定,出借人需“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按照目前对于出借人条件的划分,P2P行业的出借人被归属到了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分类中。
张巍薇指出,这是国内投资人教育的重大进展,监管层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投资人加强风险意识,重视投资风险,同时也给投资人敲响了警钟,在投资P2P之前,尽量做好前期调查,并且秉承分散投资的原则,一旦投资出现亏损,指望P2P平台或者监管机构“兜底”就不可能了。
当然,风险自担是建立在更规范的管理上的。《办法》对于资金存管和信息披露都给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监管细则要求的信息披露非常细化和透明,这将从制度上给予投资人极大的保护,帮助投资人减少“踩雷”的风险。
另外,张巍薇提醒,“破产隔离”的规定是对投资人权益保护的重大利好。只要投资人投资于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备案、依法开展资金存管的P2P平台,就算平台因经营不善而进入清算阶段,投资人的已出借资金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给P2P行业带来的阵痛短期难以避免,但长期来看,行业规范有利于发展,作为金融领域的创新事物,P2P仍然受到政策支持。
金信网人士指出,《办法》基本采取了“底线监管”的原则,并未对行业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是明确了更多平台禁止的行为,从而将监管带来的行业洗牌和风险降到最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监管者保护金融创新的态度。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