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9日讯 昨日,内蒙古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蒙古保泰隆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2014年1月为保险公司虚开中介发票金额共计138788.65元,牟取不正当利益。
内蒙古保监局表示,内蒙古保泰隆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责令内蒙古保泰隆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决定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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