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查获的银行卡、身份证等
在山东济南,几个渴望轻松挣钱的年轻人,通过网络购买大量他人身份证,招募多名办卡人员,先后在北京、天津、济南等地的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功能后打包销售,非法获利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2016年1月12日,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犯罪嫌疑人彭军、王树、王有林提起公诉。
冒用他人身份证开户
2015年3月31日,济南某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一男子来到柜台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要开通网银功能,于是报警将其抓获。
该男子本名田小凯,23岁,湖北鹤峰人,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听说帮别人办理银行卡能挣钱,四五个月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做银行卡生意的“老王”和“小黑”,开始跟随他们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办理银行卡。
每办出一张银行卡并开通网银等功能,田小凯会获得一两百元的报酬。在四五个月的时间里,他办理了大约二三十张卡,收入5000多元。
就在被抓的前一天,田小凯和16岁的女友跟随“老王”和“小黑”,及另外6名办卡人员来到济南办理银行卡。
警方根据田小凯的供述,在其租住的宾馆将“老王”“小黑”及另外6名办卡人员抓获,并当场搜出大量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卡。
招募办卡业务员
经审讯,田小凯口中的老板“小黑”和“老王”,原名王树、王有林,二人是亲兄弟,哥哥王树26岁,弟弟王有林23岁,二人小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2013年10月,在北京打工的王氏兄弟,发现身边一些人正在做银行卡生意,干这行来钱快,还不费劲。在摸清其中门道后,兄弟二人也学着做起了这门生意。他们主要在找工作的网站或办卡的QQ群里广泛发布信息,招聘下线办卡业务员。办卡人员中也有一些是通过朋友介绍的,想挣钱的人。
对于有应聘意向的人员,王氏兄弟通过电话与其详谈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情况,工资按件支付,每张卡给办卡人一二百元,达成协议后再与应聘者接头,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培训。
培训内容通常是,如何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怎么开通网银,并告诫办卡人在办卡过程中如果引起银行工作人员的怀疑,就要赶紧离开,别让人家报了警,然后再换家银行试试,还不行的话,这张身份证就不能再用了。
他们招募的办卡人员,多是85后、90后的年轻人,甚至还有十六七岁的未成年人,一般男女各半。这些年轻人大多学历不高,又急需工作挣钱,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很容易受到诱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王氏兄弟将办卡人员组织起来,带领他们流动于北京、济南多地办卡,并负责统一安排住宿、购买发放身份证,收取邮寄银行卡、结算业务员办卡费。
二人将网上购买或上线提供的大量身份证,交给办卡员,让他们从中挑选与自己长得相像的,到银行办卡并开通网银,基本每天能办成3到4张卡。然后通过网络,以每张700到850元不等的价格将办好的银行卡、网银U盾、身份证、手机卡和开卡资料打包销售给上线。
上线给钱后,他们再给办卡员结算。中间的差价则被王氏兄弟赚取,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销售银行卡非法获利数万元。
一件未收取的快递
在侦查中了解到,被抓前王氏兄弟曾用快递将办好的6张银行卡发给北京的上线小彭,收件地址是北京市石景山区。案发时,该快递尚未被收件人收取。
以前每次快递都是快递员联系小彭送到他指定的地方,而这次是快递公司让他自己去取,且小彭发现与王氏兄弟失联后,意识到出事了,马上中断了所有联系。
在侦查技术部门和北京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济南警方通过快递上的收件电话,最终将这起银行卡网售案的上线小彭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缴获赃款32万元,电话卡、身份证、银行卡若干。
据了解,小彭真名彭军,21岁,高中辍学后一直无业在家,是个“宅男”。大约在2013年10月份,他在QQ上看到有招聘办卡人员的广告,就替他们办卡挣钱。后来他从网上看到有人收卡,就开始自己干了。他先在网上买来一些身份证,交给下线办卡后,再把下线办的银行卡通过快递收回并倒卖掉。
2014年10月,彭军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买银行卡”的菲律宾买卡人,那人对卡的需求量大,价格给的也比国内的高,每张卡1700元。彭军自己办的卡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于是他在网上联系了王氏兄弟,以每张800元左右的价格收他们的卡,再以每张1700元的价格卖给菲律宾的上线。不到半年,他靠买卖银行卡非法牟利50多万元。而他的人生目标是“27岁前身家过亿”。
已成“灰色产业链”
近年来,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灰色产业链”。产业链涉及四个重要环节:收购身份证,冒名办理银行卡,网上买卖银行卡,进行电信诈骗、毒品交易、赌博、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
收购身份证是这一产业链的第一环,数据显示,全国换发的二代身份证已逾12亿张,每年丢失、被盗的身份证可达百万张。由于遗失身份证“无法注销”的技术隐患,使得冒用他人身份证牟利或掩护犯罪的行为大行其道。
不少丢失、被盗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收集起来,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几经倒手后,这些身份证多被用于冒名开通银行卡,然后再进行银行卡的买卖。
根据法律规定,身份证只允许本人使用,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办、买卖银行卡显然是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实施买卖银行卡犯罪的多是80后、90后的年轻人,他们在购买身份证时更青睐同龄人的身份证,然后通过网络招募下线办卡人员,大量银行卡被开出后,卡头就会在网上发布信息卖卡。
办案检察官介绍,银行卡被不法分子销售出去后,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被冒名开卡的人,会遭受经济损失和信用额度下降的风险,而司法办案的视线也被严重扰乱。非法买卖银行卡,已成为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等下游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