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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被限制新增做市三个月 涉嫌炒16只股票(名单)

2016年02月17日 10:31    来源: 挖贝网    

  挖贝网讯 2月17日消息,国泰君安证券在新三板做市业务中异常报价致使十余只股票尾盘价格大幅波动,被限制新增做市三个月。

  国泰君安在新三板异常报价-被限制新增做市三个月

  2015年12月31日,国泰君安做市业务部对新三板16只股票以明显低于最近成交价的价格进行卖出申报,造成16只股票尾盘大幅波动。

  国泰君安异常报价的股票:圆融科技、凌志软件、福昕软件、中兴通科、卡联科技、搜才人力、智通建设、许继智能、梓橦宫、粤林股份、青雨传媒、首都在线、伊赛牛肉、中喜生态、ST复娱、蓝天环保。

  挖贝网了解到,国泰君安做市业务部负责人为王仕宏,为执行部门“卖出做市股票、减少做市业务当年浮盈”的交易策略,使13只股票当日收盘价跌幅超过10%,跌幅最大的达19.9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1月29日对国泰君安发文公开谴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2016年2月16日,国泰君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沪证监机构字[2016]22号)。被限制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因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等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

  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原文如下: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等行政监管措施。现将我局拟作出上述监督管理措施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你单位所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你单位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内部管理与控制方面等存在重大缺陷,导致2015年12月31日你单位做市股票发生一系列报价异常事件,造成恶劣的市场影响。

  以上事实有交易记录、询问笔录、手机取证记录等证据证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一、限制你单位新增做市业务三个月。

  二、责令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每3个月对做市业务部门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

  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三、责令你单位根据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对场外市场部做市部门负责人王仕宏做出处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

  对此,你单位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单位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要求听证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要求),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传真至我局指定联系人,并于当日将回执原件递交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三板做市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合规问责和严肃处分。

  2015年,公司新三板做市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度为0.8%(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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