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6日讯 安徽保监局今日公布对上海浦东五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浦东五新经纪安徽分公司”)涉嫌违法经营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结果。
经安徽保监局核查,2014年,该公司在保险经纪业务经营过程中向保险业务中间人、投保单位人员等支付费用。该公司实际负责人张琴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浦东五新经纪安徽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张琴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