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5日讯(记者姚进) 日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国家林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林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农发行各分支行与地方林业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在国家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指出,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对于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支持林业发展与改革责无旁贷,农发行各分支行和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双方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双方合作支持重点领域包括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防护林建设、森林抚育经营等林业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林区道路、森林防火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区(场)改革转产项目,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工业原料林、林产品精深加工林业产业发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生态旅游开发。
《意见》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农发行的合作与沟通,将农发行作为林业改革发展融资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积极配合农发行做好贷款办理和提供政策支持。农发行要发挥系统、专业和政策性金融优势,积极探索、重点推进公司类客户支持林业发展的信贷模式;要因地制宜、因项目制宜,为林业项目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努力创新金融产品,研发符合林业产业特点、与林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信贷产品,合理设置中长期贷款期限、实施优惠利率,开展风险可控的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等;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贷款投放,对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在信贷政策上予以倾斜。
《意见》强调,农发行总行和国家林业局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双方在支持林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等。各级农发行与林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深化合作内容,加强项目对接。目前双方正在选择条件比较成熟、具备贷款条件的林业建设项目进行具体协商,将其作为双方“十三五”期间首批合作项目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