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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花开两朵: 唐德影视4亿元“抢食”灿星

2016年02月01日 08:26    来源: 证券日报    

  ■本报见习记者 谢若琳

  2012年,《中国好声音》一炮走红,为“引进类”综艺节目打开了一扇大门,不但培育出吴莫愁、关喆、吉克隽逸等一批知名歌手,也让制作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赚的盆满钵满。

  转眼四年过去了,无论制作模式,还是后期配合,《好声音》都上了轨道。万万没想到,如今《好声音》却陷入版权纠纷。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目前灿星方面已经着手准备《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这个时间点,唐德影视突然“杀出来”。一方面,唐德影视宣布与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alpa)签约购买独家版权;另一方面,灿星公开表示,公司有“独家购买权”,Talpa在双方谈判僵持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协议。

  与此同时,面对唐德“截胡”木已成舟,灿星宣传总监陆伟1月28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灿星版《中国好声音》不会爽约,仍会如期播出。也就是说,2016年,中国观众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两个版本的“中国好声音”。

  轮番上阵 各执一词

  1月20日晚间,唐德影视发布公告,宣布与Talpa 签订了《 模式交易及合资公司交易——意向书》,成为点燃这场“版权大战”的导火索。

  根据唐德影视披露,此次签订的意向书表明,Talpa向唐德影视授予《……好声音》(“The voice of……”,以下简称《好声音》)节目相关权利,并向后者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唐德影视将拥有《好声音》的使用,包括发行、营销、广告及其它开发模式,以及授权他人使用或开发的权利。同时,双方还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紧接着, 1月27日,Talpa Global BV发布声明称,已经在1月22日向灿星的母公司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星空华文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次日,1月28日,灿星方面也发布声明,控诉Talpa不但索要亿元天价版权费用,形同勒索,而且单方面撕毁合约,毫无信用。同时表示,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相关海选并不会终止,也不排除公司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随后,1月29日,唐德影视“再补一刀”,在北京召开了与Talpa公司的签约发布会,正式宣布公司将在2016年全面进军电视综艺产业,并正式接受Talpa公司的《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在大中华区的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同时,双方还宣布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Talpa传媒拥有的其它近200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其中也包括全新真人秀节目《Dance Dance Dance》。

  买卖双方 过招多年

  2012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获得了《The Voice of……》的独家发行权,并将制作权授予灿星。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国好声音》仍是灿星每年最大的综艺项目。所以,与其说是灿星造就了《中国好声音》,不如说是《中国好声音》成就了灿星。

  不过,引起唐德影视觊觎的,还是《中国好声音》的吸金功能。第四季《中国好声音》总决赛,优信二手车一条60秒广告花费3000万元,让人记忆犹新。据知情人士透露,除了“中国好凉茶”加多宝2.5亿元(2014年数据,2015年冠名费制作方保密)的天价冠名费外,仅滴滴打车、Vivo手机、高德地图、苏宁易购、百雀羚等品牌的广告费用,每年就高达20亿元左右。

  蛋糕大了,如何分配自然就成了一个问题。陆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最初灿星购买《The Voice of……》的模式费用仅为一年200多万元人民币。

  “按照国际惯例,节目模式费用通常占节目整体制作成本的5%左右。所以,第一季费用并不高,然而,随着《中国好声音》走红,第二年公司续约时,Talpa就提出提高价钱,跟现在的情况一样。” 陆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经过艰难的谈判,灿星同意将版权费用涨到一年1000万美元,这一价格同比增长了近3000%。“在随后的两年时间里,Talpa一直坚持不懈不遗余力的向国内其它制作公司推销,企图寻找高价买主,不过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下家,所以2014年、2015年灿星仍以1000万美元的价格拿到续约。”

  据了解,对于《The Voice of……》第五季的模式费用,Talpa最初提出两种方式,一是以1.1亿美元的价格,打包售出Talpa旗下的所有模式,当然也包括此次唐德购买的《Dance Dance Dance》;二是以上亿元的价格,单独出售《The Voice of……》模式。

  然而,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得知,中国制作公司购买海外模式时,所付费用大多是逐年下滑。“很多公司都是先买两年,把专业技术学到手,第三年自己改改,就不再向海外版权方支付模式费用了。”一位不愿具名的著名电视台综艺节目负责人告诉记者,像Talpa公司这样,版权方不断要求加价的行为,甚是少见。

  事实上,在Talpa公司“不按套路出牌”的背后,也有其“难言之隐”。2015年5月份,英国独立电视台(ITV)以3.55亿英镑的价格,收购了Talpa公司。彼时,双方签订了对赌协议,在未来8年内,Talpa公司如果仍能实现约定的利润增长目标,并且约翰·德·莫尔(John de Mol)还留在公司董事会的话,其收购总金额将从3.55亿英镑涨到7.81亿英镑。

  唐德截胡 天价“备胎”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Talpa与唐德影视的协议约定中,唐德影视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The Voice Of……》四年的模式费用。也就是说,《The Voice Of……》每年的模式费用为1500万美元,比灿星此前支付的1000万美元,仍高出五成。

  “简直太贵了!”上述综艺节目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有很多因素都可以影响到海外综艺模式的价格,比如包括时长、播出平台,像央视播出的节目肯定比地方电视台播出的要贵一些。一般来说,模式费用大约人民币几百万元,“如果上千万元,就该包含相关制作费用,比如包括请明星的费用。但是,如果仅仅是购买模式费用就上千万,那真的太贵了,据我所知,央视的综艺节目模式费用肯定没有上千万元的。”

  另一方面,近几年,中国综艺节目爆发,《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了不起的挑战》等真人秀类节目频出,已经瓜分了音乐选秀类综艺节目的市场份额,而音乐综艺类节目中,也有《百变大咖秀》、《我是歌手》、《蒙面歌王》等后起之秀,《中国好声音》可谓腹背受敌,地位大不如从前。

  在这样的背景下,《The Voice Of……》还值如此高价?

  对此,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显然是有自己的判断,“在我看来,这次合作都是最简单的商业行为,自己算自己的账,是否愿意承担这样风险,愿意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我们看好这个栏目的价值,它在全世界180个国家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这是非常不简单的,我们要尊重人家的知识产权,尊重人家的创意。唐德跟Talpa长期合作的基础建立于先借鉴经验,再加以中国特色元素转化,最后输出适合于本土的节目,这是中国创意行业的路,要创造出属于中国自己的原创类节目,大家一定要合作,一定要取长补短。”

  吴宏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灿星也好,Talpa也好,他们前面合作中的问题,与唐德无关。唐德会将重心放在如何跟现在的合作伙伴做好接下来的事情,至于前面的问题可以通过用各种正规手段,可以去摆事实、讲道理,可以澄清这个事情。甚至可以用法律手段,都没有关系。

  灿星准备“撕破脸皮”

  显而易见的是,唐德拿下《好声音》版权已成定局。但是,灿星方面似乎仍然心有不甘,在采访过程中,陆伟多次强调,按照其与Talpa的双方约定,灿星手中应该持有《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直至2018年之前的“独家续约权”。

  “如果我们明确告知Talpa,不会再购买《The Voice Of……》的模式,他们才可以把模式卖给别人。但是,我们一旦确定继续购买,那么双方自然就进入第二轮的谈判。2015年,灿星就已经向Talpa发出邮件,表示我们肯定会购买2016年《The Voice Of……》的模式,对方也表示收到了。随后,我们就进入续约谈判,续约谈判过程中,对方就提出了人民币上亿元的费用要求,这个费用我们觉得太高了,就进入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是1月8日,Talpa突然发出一封函件,表示不再与灿星续约。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同时灿星再次发出邮件,表示依然会继续购买2016年《The Voice Of……》的模式。”陆伟进一步表示。

  言外之意,灿星准备“撕破脸皮”,用上“拿来主义”。那么,2016年,中国观众的电视上将会出现两个版本“好声音”,是否涉及侵权呢?

  “这个问题很难说。因为目前对于综艺节目原创的界定判断很模糊。比如,最近央视少儿频道有个30人绑腿游戏,是引进海外的模式,可是在此之前,也有电视台推出过20人绑腿;再举个例子,《中国好歌曲》就有《中国好声音》的影子,但是人家加了原创歌曲在里面。侵权的界定很模糊,说不清楚。”上述综艺节目负责人表示,“目前,灿星应该已经掌握了‘好声音’的相关专业技术。如果说,在2016年灿星版《中国好声音》中,导师不转椅子,改升降椅子,或者干脆没有椅子。唱歌类的选秀节目那么多,怎么界定侵权呢?”

  所以,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口水仗”一定会有续集:台上有两个“好声音”,台下的“撕扯”恐怕更加精彩。不过,在这场版权争夺战中,灿星的一再退步,唐德被动迎战,都值得深思,说到底,什么时候中国的制作公司能有真正的原创,什么时候才能有话语权。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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