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金融、互联网、买家议2016艺术品市场缺什么

2016年01月29日 11:0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6年艺术品市场最缺什么?缺金融、缺互联网、缺买家?”2016年艺术品市场的挑战与机遇论坛今日在北京举行,论坛提出的这一问题让人深思。

  缺金融?

  五六年前在过亿天价艺术品频出的时候,艺术品基金也层出不穷,一度达到几百家,由此带来的艺术品金融也看似红火了一阵,但最后都偃旗息鼓。收藏家李苏桥认为,艺术品市场本身盈利能力太弱,导致把艺术品当金融产品的一些机构服从资本的要求,靠发行债券、股票甚至是高利贷获得高利润。高回报和短周期的不合理,导致中国艺术品金融化畸形,今天看来是一个灾难性过程。

  几年前曾有人让保利拍卖执行董事赵旭做艺术品基金,几经考虑他放弃了。赵旭认为,艺术品是非标准的商品,在基金上去运作一个非标准的商品是很强的挑战。做艺术品基金需要专业+时间+胆识。

  “国内艺术品金融产品为什么很滥?因为我们按照金融要求做艺术品,而不是按照艺术品的市场周期做艺术品。如果按照市场周期做艺术品放7到10年,没有人会失败,都会成功。”李苏桥说。

  缺互联网?

  互联网正在改变许多行业生态,能不能给传统拍卖行业打一针强心针?专注传统拍卖十年的赵旭最初并没有特别看好网络交易,“网络拍卖做的是平台,就像拍卖公司也是做平台,拍场的客人比较传统,不会在网上拍。”

  但出乎意料的是,去年秋拍很多东西从网上成交,特别是信札。信札专场拍了一百多件,全部是网络买家买走,网上成交额达几百万。赵旭意识到网络拍卖也是一个趋势,但他同时表示,真正购买单件作品过亿的人会不会通过互联网购买,取决于他能否提前触摸到这个作品。

  李苏桥也认为,网上交易代替了出价机制,但这并不是互联网艺术交易的未来。互联网艺术交易的未来应该是有更多人能够接触艺术品,像接触任何其他商品一样,但在网上体验艺术品目前还没有触摸感和视觉感特别好的产品。

  缺新买家?

  “现在是一个开发新买家的好时候,往往几个新买家就能对市场起决定性贡献。”赵旭说,“从每次拍卖登记号牌的情况看,每场都有三分之一的陌生号牌来交押金、竞拍,而且生号牌付款很快。新买家多十个,这市场就会非常厉害。”

  李苏桥发现,现在新买家都比较年轻,比如浙江、上海的一些“富二代”,这些“80后”们有自己的艺术品味,他们不光在拍卖市场上买,也愿意在画廊买或接受私洽购买一些艺术品。

  李苏桥说,2016年也有一些资本在蠢蠢欲动,一旦好作品出来是能够找到买家的,这其中资本占了很大部分,因为艺术品市场能够体现资本的流动和保值增值。

  自2012年开始,中国艺术品市场进入漫长调整期,业内一直在观望:2011年拍卖总成交额过6000亿的辉煌时代何时能够重来?在观望与等待的同时,人们也意识到,通过市场选择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新的参与者进入,洗涤一些尘埃,未尝不是好事情。

  “2012年以前,艺术品的礼品市场很大,现在重新回归以收藏为主,艺术品又回到健康发展的轨道。”赵旭认为,价格下来了,新买家进入,这是2015年最为可喜的变化,也将直接影响2016年的整体市场。

相关链接(中国经济网玉石频道):http://finance.ce.cn/jade/ 


(责任编辑: 李阳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延伸阅读
  • · 中国买家购飞利浦照明资产受挫      2016年01月25日
  • · 11月二手网签量超金九银十      2015年12月09日
  • · 万豪击败中国买家吞下喜达屋      2015年11月18日
  • · 很多买家专挑大面额的收藏      2015年08月17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