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0日讯(记者 蔡情)对于一个承诺拖到第3个年头,至今仍未兑现的华泽钴镍来说,在“失信榜”这样的“黑名单”中占据一席之地只能说是实至名归。
1月17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布了“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对22家上市公司相关主体及所涉的25项承诺失信行为进行了披露。其中,华泽钴镍因存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失信的行为而榜上有名。
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华泽钴镍董秘办,对方表示董事长王涛、董事王辉“去四川证监局谈话了”,董秘“出差不在”。对方记录下记者问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后给予答复,但之后表示未能联系上领导,所以无法回复。
业绩不达标 大股东补偿承诺久拖未决
华泽钴镍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失信行为,起因可谓由来已久,一直可以追溯到2012年。彼时上市公司向王辉、王涛等购买其持有的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盈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其中王辉、王涛承诺陕西华泽2013-2015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7、2.08、2.22亿元,否则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补偿。
不料陕西华泽第一年的业绩就未能达标。按照协议约定,王辉、王涛持有华泽钴镍45219258 股的股票将划转至上市公司所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待承诺届满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予以注销。
然而这笔已迈入第三个年头的“旧账”却一直未能兑付。今年10月,四川证监局向华泽钴镍发布《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其按协议补偿股份,上市公司亦于当月回应将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解决。
至2015年12月28日晚间,华泽钴镍公布深交所发给公司的关注函及公司回复,表示因公司第一、二大股东王辉、王涛无法获得解除股份质押所得资金,该二人此前所作出的“2015年12月31日前持有未质押股份数大于应补偿股份数”的承诺将延期兑现。
对于上述2013年的“旧账”却至今未能兑付,《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指出实则是因王辉、王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多数被质押,以至于不够数“还账”所致。记者梳理发现,该二人质押的股权占其拥有上市公司股权的99.99%。
华泽钴镍2015年三季报数据显示,王辉、王涛合计持有华泽钴镍191633241股,其中有191620000股已被用于质押贷款,未质押股份仅13241股,远低于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信批不实被立案 定增或中止
2015年11月24日,华泽钴镍公告,称在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1014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此次被立案调查所涉及的皆为近三年来的多项财务数据的漏洞。
记者获悉,早在2015年4月份,华泽钴镍就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拟募资50亿大举进军新材料。按照规划,募资净额将用于合金新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偿还银行借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拟投入25.71亿元用于建设合金新材料项目,14.63亿元用于建设年产2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
2015年6月3日华泽钴镍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定增申请,并于6月1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而至今华泽钴镍暂未取得证监会下发的定增批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因此,正在接受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的华泽钴镍,其此次定增或将面临中止的局面。
被监管层“关注”成家常便饭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梳理发现,自从2014年1月华泽镍钴借壳ST聚友顺利上市以来,其多次收到包括深交所、证监会在内的监管函。受到监管层的“关注”,对华泽钴镍来说似乎已成家常便饭。
2016年1月9日,华泽钴镍公告,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王辉、王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决定》指出王辉、王涛二人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对相关股权解除质押作出承诺但到期未履行,影响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履行的风险仍未化解,增加其他投资者的风险,要求二人于2016年1月19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四川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2015年12月底,公司公告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王辉、王涛办理相关股票解除质押事宜的进展情况,王辉和王涛是否有能力履行相关承诺。若否,公司需要说明将采取何种措施敦促王辉和王涛履行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5年11月24日,华泽钴镍发布公告,公司由于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泽钴镍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列举了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与列报存在问题、部分仓储费用、运输费用未及时入账、2014年年报应付票据分类、销售收入明细披露有误等。
2015年8月18日,深交所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294号对其与星王集团投资印尼项目进行关注。
2015年6月30日,其因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拟以土地使用权、房屋资产与关联方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进行的一桩对外投资的增资而涉嫌的信披不实,被深交所监管关注。
2015年6月10日,深交所对其2014年年报出具了问询函,要求对其子公司陕西华泽、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