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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 分红公告
公告 送 出 日期 :2016 年 1 月 13 日
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资 源 优 选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大摩资源优选混合(LOF )
基金主代码 1633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 年 9 月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资 源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LOF ) 基 金 合 同 》 、 《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资 源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招
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元)
2.7043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元)
588,401,553.15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353,040,931.89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份额) 8.7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第一次 分红
注:1 ) 根据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基金合
同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 6 次,基金每 次
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60% , 但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2 )截止收益 分配 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 收益分 配 基准日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60%。
2 与 分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 月15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 月18 日(场内 ) 2016 年 1 月15 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 月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 投资分红方 式的投资者 其转投基金 份额的基金 份
额净值确认日为2016 年1 月15 日, 所 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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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18 日 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16 年 1 月 19 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 相关规 定 ,基金向 投资者分配 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 分红免收分 红手续费 ;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的 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交申购费用
注 :1 )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 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
额享有 本次 分红权 益, 权益登 记日 当天买 入的 基金份 额享 有本次 分红 权益, 权益 登记日 当 天 卖 出
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
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方式,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
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 ) 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分
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 2016 年1 月15 日前(不含 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 )权益分派 期间(2016 年 1 月13 日 至 1 月15 日) 暂停跨系统 转登记业务。
3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
2 )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 (免 长途费) 。
3 )摩根士丹 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其他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
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
摩根士丹利华鑫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