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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丝路:分红公告

2016年01月13日 09:2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国投瑞银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分红公告

  公 告 送 出 日 期 :2016 年 1 月 13 日

  1 公 告 基 本 信 息

  基 金 名 称 国 投 瑞 银 新 丝 路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 金 简 称 国 投 瑞 银 新 丝 路 混 合 (LOF )

  基 金 主 代 码 161224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2015 年 4 月 1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名 称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名 称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依 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本 基 金 合 同 和

  招 募 说 明 书 等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 关 年 度 分 红 次 数 的 说 明 2016 年度第 1 次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233

  准 日 的 相 关 指 标 ( 单 位 : 元 )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 单 位 : 元 )

  65,847,940.0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 单 位 : 元 )

  32,923,970.00

  本 次 分 红 方 案 ( 单 位 : 元/10 份 基 金 份 额 ) 0.860

  注: 在 符 合 有 关 基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每 年 收 益 分 配 次 数 最 少 为 1 次,

  最多为 6 次 ,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低 于 截 至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50%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后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即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 本 基 金 本 次 分 红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相 关 规 定 。

  2 与 分 红 相 关 的 其 他 信 息

  权 益 登 记 日 2016 年 1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 月 18 日

  ( 场 内 )

  2016 年 1 月 15 日

  ( 场 外 )

  现 金 红 利 发 放 日 2016 年 1 月 20 日

  ( 场 内 )

  2016 年 1 月 19 日

  (场外 )

  分 红 对 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的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对 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

  将以 2016 年 1 月 15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将 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 对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确

  认。2016 年 1 月 19 日 起 , 投 资 者 可

  以 查 询 、 赎 回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份 额 。

  税 收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财 税 字

  〖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投 资

  者( 包 括 个 人 和 机 构 投 资 者) 从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中 取 得 的 收 入 , 暂 不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

  费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本 次 分 红 免 收 分 红 手 续 费 和 红 利 再 投

  资 费 用 。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基 金 份 额

  免 收 申 购 费 用 。

  3 其 他 需 要 提 示 的 事 项

  (1 ) 权 益 分 派 期 间 (2016 年1 月13 日至2016 年1 月15 日 暂 停 本 基 金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业务。

  (2 )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2016 年 1 月 13 日 ) 上 午 本 基 金 在 深 交 所 停 牌 一 小 时 。

  (3 ) 权 益 登 记 日 申 请 申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 记 日 申 请 赎

  回 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4 ) 按 照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 红 利 再 投 资 部 分 的 份 额 持 有 期 将 自 2016 年 1 月

  18 日 开 始 重 新 计 算 。

  (5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为 现 金 和 红 利 再 投 资 两 种 方 式 。 投 资 人 可 选 择 获 取 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按 再 投 资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

  若 投 资 人 不 选 择 , 本 基 金 默 认 的 收 益 分 配 方 式 是 现 金 红 利 ; 登 记 在 深 圳 证 券 账

  户 的 基 金 份 额 只 能 采 取 现 金 红 利 方 式 , 不 能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 本 次 分 红 方 式 将

  以 权 益 登 记 日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为 准 。

  (6 ) 持 有 人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的 网 站 或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服 电 话 查 询 注 册 登 记 系 统 记 录

  的 分 红 方 式 。 有 意 愿 变 更 分 红 方 式 的 持 有 人 请 务 必 在 2016 年 1 月 14 日前( 含当

  日) 到 销 售 机 构 网 点 或 通 过 销 售 机 构 提 供 的 其 他 非 现 场 交 易 方 式 修 改 分 红 方 式 。

  (7 ) 咨询办法 :

  ①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http ://www.ubssdic.com

  ②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880-6868。

  ③ 向 本 基 金 的 各 销 售 网 点 查 询 。


(责任编辑: 康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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