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设立的一种保护机制。除美国外,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也都采用了熔断机制。
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规定,当标普指数在短时间内下跌幅度达到7%时,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均将暂停15分钟,但对于美股交易时段以外的股指期货交易,标准略有不同。
除针对大盘的熔断机制,美国证交会对个股还设有“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的机制,即如在15秒内价格涨跌幅度超过5%,将暂停这只股票交易5分钟,但开盘价与收盘价、价格不超过3美元的个股价格波动空间可放宽至10%。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机制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新加坡交易所2014年2月开始在证券市场实行的熔断机制就属于后者。根据规定,当上述证券潜在交易价格较参考价格(指至少5分钟前的最后成交价)相差10%时,便会触发熔断机制,继而实施5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股票仍可继续交易,但价格波动范围限制在10%的波动区间内。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