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滨化股份1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简称“滨化绿能”)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取走滨化绿能银行承兑汇票,现共计2594.57万元资金仍未交回,导致滨化绿能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公司股票将于1月5日复牌。
据介绍,滨化绿能为滨化股份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与云河化工于2012年9月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比55%。公司委派张忠正、石秦岭、王树华为滨化绿能董事,张忠正担任董事长;云河化工委派张福厚、张小莉为滨化绿能董事,张福厚担任副董事长,张小莉担任总经理。滨化绿能财务负责人由上市公司委派。其中张福厚与张小莉为父女关系。张福厚为云河化工实际控制人。
公告称,2015年11月30日,经滨化绿能财务人员反映并经公司核实,滨化绿能副董事长张福厚、总经理张小莉利用职务便利,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交银行保管更为安全为由,在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先后8次从滨化绿能财务取走银行承兑汇票共55份,金额合计人民币33,285,670.55元。前述银行承兑汇票除部分用于滨化绿能的经营支出外,截止2015年11月30日,剩余合计金额28,835,670.55元的46份银行承兑汇票,仍继续由张福厚、张小莉“保管”。
在公司提出严重警告后,12月18日,张福厚、张小莉仅向滨化绿能交回了289万元,其余25,945,670.55元截至公告日仍未交回。目前张福厚、张小莉仍在滨化绿能分别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排除其利用职务便利,存在侵犯滨化绿能利益的其他可能,但公司已采取措施,滨化绿能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均由滨化绿能财务负责人保管。公司已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有关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并于2015年12月31日委托律师启动司法程序。
同时经公司核查,截至公告日,滨化绿能存在未到期银行贷款共计2.1亿元。滨化绿能如不能足额偿还到期银行贷款,公司可能承担的最大代偿风险为13030万元;滨化绿能的抵押资产亦可能出现被折价、拍卖、变卖的风险。同时,若将来滨化绿能因资不抵债而被破产清算,则公司还将面临55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