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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下一步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015年12月29日 17:2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缪璐

  资料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相关业务正式开始受理。 张亨伟 摄

  中新社上海12月29日电 (缪璐)在上海市政府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介绍了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简称“金改40条”)的主要工作安排。

  屠光绍表示,“上海会同‘一行三会’在沪机构和在沪金融市场对‘金改40条’进行梳理,综合各部门反馈的情况,初步考虑,‘金改40条’中拟出台实施细则的有13条;拟通过推出创新实例,形成创新成果并逐步扩大效应的有18条;已经有实施细则或创新实例,但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有9条”。

  从分部门情况看,“金改40条”中,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5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个体工商户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可兑换”、“协调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等5项实施细则。

  由上海银监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3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增加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经营牌照和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实施细则”。

  由上海证监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5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的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交叉持牌的业务规则和配套审核程序”、“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试点”等3项实施细则。

  由上海保监局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3条,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巨灾债券试点办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委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跨境投资”等2项实施细则,以及推出航运保险指数。

  由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有10条,主要牵头“一行三局”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研究建立“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的协调机制,同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包括金融信用制度建设在内的营造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

  屠光绍说:“‘金改40条’的核心是开放,实施细则的推出将在推进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完)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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