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12月28日讯(记者陈果静)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近年来,在监管、行业参与者与用户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金融业态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成就与监管部门能够在坚持风险防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对创新和发展采取包容和支持的态度是分不开的。
本次《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发布,对于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对于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都将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在《办法》出台的过程中,央行广开言路,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了行业意见,综合考虑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大众网络消费及民生支付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多方面的因素,在规范的同时,也给行业的未来发展和创新预留了空间。
在《办法》中,央行还首次明确了建立“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的新思路,鼓励行业中合规经营、有充分风险管控能力的企业更好地开展服务和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支付宝将秉承一贯的“稳妥创新、拥抱监管、激活金融、服务实体”的原则,不断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严格遵守新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为小微企业和大众消费者提供更多小确幸的服务,也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供给侧改革,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贡献更多更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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