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通利:分红公告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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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分红
公告
公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11 日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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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 告基 本信 息
基金名称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债券 (LOF )( 场内: 银河通利)
基金主代码 1615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银 河通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 《 银河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由银河通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届满转型而来) 招募说
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5 年度第 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505 161506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 下属 分级基 金份
额净值 (单 位:人 民币
元)
1.3670 1.4110
基准日 下属 分级基 金可
供分配 利润 (单位 :人
民币元)
202,638,240.58 8,852,834.97
截止基 准日 按照基 金合
同约定 的分 红比例 计算
的应分 配金 额(单 位:
人民币元)
40,527,648.12 1,770,556.9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金
份额)
3.2000 3.2000
注: 根据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基
金收益 分配 后基金 份额 净值不 能低 于面值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准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去 每 单 位 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2 与 分红 相关 的 其 他 信 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2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场 内) 2015 年 12 月 16 日(场 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场 内) 2015 年 12 月 18 日(场 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 日 在本基金 注 册登记机 构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 限 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 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5 年 12 月
16 日除息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所 转 换 的 基 金 份 额 将 于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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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 1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 年 12 月 18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的 财税 字[2002]128 号《关于 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 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 式 的投资者 , 其红利所 转 换的基金 份 额
免收申购费用。
注:-
3 其 他需 要提 示 的 事 项
1 )本公告发 布当天(2015 年12 月 11 日)银河通利(161505)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
时(9 :30 -10:30)。 权 益分派期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2 月16 日)暂停跨 系统转
托管业务。
2 ) 权益登 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3 ) 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
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
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
为现金分红。
4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 入或申购的基 金份额, 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
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处理;请场外的基金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
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 2015 年12 月16 日前(不 含 12 月 16 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 其他的分红
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规定。
5 )其它告知 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6 )咨询办法 :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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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2 月11 日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