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相关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中央企业增效升级,听取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和《中医药法(草案)》。
会议指出,对中央企业取得成绩应予肯定,对面临困难不容低估,还是要坚持深化改革,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综合施策,促进央企纾难解困,在市场拼搏中提质升级,更好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作用。会议强调,今后两年要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一是紧盯市场需求强化创新,改善供给增效益,建设央企专业化“双创”平台,推动优势产业集团与中央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对主要承担行业共性技术研究的科研院所探索组建科技集团。围绕新兴产业和关键技术发力攻关,发展“互联网+”等新业态。推动高铁、核电、智能电网等全产业链走出去。二是加强分类指导,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加快从非主业领域退出,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促进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三是推进管理增效,开展“成本管控、效益否决”专项行动,加大存货和应收账款清理,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减少管理层级,实行工资效益联动,强化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落实提质增效责任。试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四是加快混合所有制等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启动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试点。五是创新政策支持,推动商业银行落实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加大产能过剩行业呆坏账核销力度。
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