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图
经常被一些保险公司当作快速做大保费规模利器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简称高现价产品),背后往往隐藏着流动性风险。记者获悉,保监会近日向各个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近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在进一步规范该类产品。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公司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若低于两者任一指标,应立即停止销售高现价产品。自2016年1月1日起,除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资本金的2倍以内外,还需满足“其中预期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及1年以下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1倍以内。”财新